臨哈鐵路臨河至額濟納段擴能改造工程用地預審、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編制咨詢服務補遺公告
補疑1:
臨哈鐵路臨河至額濟納段擴能改造工程用地預審咨詢服務、臨哈鐵路臨河至額濟納段擴能改造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咨詢服、臨哈鐵路臨河至額濟納段擴能改造工程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編制咨詢服務的3.1.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營業執照經工商行政部門登記年審合格且營業范圍符合本次招標項目要求。修改為3.1.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營業執照經工商行政部門登記年審合格。
補疑2:
臨哈鐵路臨河至額濟納段擴能改造工程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編制咨詢服務第二章投標人須知中10.需要補充的內容附表3主要儀器設備要求:手持GPS、高精度GPS、照相機、攝像機、計算機,招標文件要求,所有儀器和設備必須經過法定部門的檢校并在有效期內使用。應確保所有儀器和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狀況良好、性能穩定、精度滿足要求。修改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高精度GPS須執行強制一年一次檢定,并取得具有相關資質單位頒發的檢定合格證書。手持GPS、照相機、攝像機、計算機等辦公設備應確保使用過程中狀況良好、性能穩定,能夠滿足正常工作使用。
補疑3:
臨哈鐵路臨河至額濟納段擴能改造工程用地預審咨詢服務、臨哈鐵路臨河至額濟納段擴能改造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咨詢服、臨哈鐵路臨河至額濟納段擴能改造工程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編制咨詢服務
一、6.1 開標時間:2023年8月21日10時00分,修改為6.1 開標時間:2023年8月22日10時00分
二、5.2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3年8月21日10時00分,修改為5.2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3年8月22日10時00。
三、3.4.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格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保證金金額為:投標報價的1.5%,擔保形式為:銀行保函,其它具體要求:投標保證金有效期為投標截止時間后的 120 日內,投標保證金原件按 4.1 項的要求單獨密封, 在2023年8月21日10:00分前送達(可郵寄)至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戰備路221號臨哈公司 604室 雷佳澎(收),電話:***。修改為3.4.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格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保證金金額為:投標報價的1.5%,擔保形式為:銀行保函,其它具體要求:投標保證金有效期為投標截止時間后的 120 日內,投標保證金原件按 4.1 項的要求單獨密封, 在2023年8月22日10:00分前送達(可郵寄)至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戰備路221號臨哈公司 604室 雷佳澎(收),電話:***。3.4.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格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四、 4.1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的在2023年10月21日10:00時(投標截止時間)前不得開啟,修改為在2023年10月22日10:00時(投標截止時間)前不得開啟。
五、4.2.1 投標人應在2023年8月21日10時00分前遞交投標文件,修改為4.2.1 投標人應在2023年8月22日10時00分前遞交投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