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投海灣城一期(保障性租賃住房)第2標段(施工圖設計、施工、預制構件生產一體化)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02)
招標編號:E350***16001
各投標人:
招標人現對招標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補充:
一、投標人質疑及答復
1、未見綠色建筑設計資料。
答:由中標單位在施工圖階段深化設計。
2、請提供日照分析圖及報告。
答:詳見本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02)的附件。
3、是否需要海綿城市設計?未見海綿設計施工圖。
答:需要海綿城市設計,由中標單位在施工圖階段深化設計。
4、本工程按規范要求需設置9套無障礙住房,未見無障礙住房的位置及精裝圖。
答:由中標單位在施工圖階段深化設計。
5、場地地下水在干濕交替條件下具有中等腐蝕性,基礎墊層厚度僅100mm,不滿足《工業建筑防腐蝕設計標準》(GB/T50046-2018)第4.8.5條的規定,是否調整為150mm。
答:由中標單位在施工圖階段根據相關規定深化調整,最終以圖審后的施工圖為準。
6、《預應力管樁設計說明》中第4點描述中前半部分描述樁徑D=600,壁厚130mm,后半部分預應力(PHC)管樁表中選用的樁型又是PHC500-AB-125。以哪個為準。
答:初步設計樁型為PHC500-AB-125,后續中標單位需提供樁型優化比選方案供發包人確認,最終樁型以圖審后的施工圖為準。
7、地下室混凝土抗滲等級僅為P6,不滿足《建筑與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規范》(GB55030-2022)第4.2.3條的要求,是否調整為P8。
答:由中標單位在施工圖階段根據相關規定深化調整,最終以圖審后的施工圖為準。
8、未見80%充電樁預留變配電室。未見變壓器設置臺數及容量說明。
答:80%充電樁容量預留在變配電室;變壓器設置臺數及容量說明詳電氣總平面圖。
9、只有一個變配電室可不設環網室。
答:根據前期對接初設預留環網室,最終以圖審后的施工圖為準。
10、未見電氣總平圖。
答:詳見本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02)的附件。
11、擴初設計說明中;消火栓栓口壓力設計是否有誤,應復核,此為高層建筑。
答:消火栓栓口動壓不應小于0.35MPa,消防水槍充實水柱不小于13米。
12、報警閥閥組壓力是否有必要用到1.6MPA.
答:由中標單位在施工圖階段深化設計,最終以圖審后的施工圖為準。
13、設計說明中消防管材應根據設計圖紙中的系統壓力工作壓力明確管道壓力等級。
答:詳給排水相關設計說明。
14、水總圖設計說明明確市政壓力0.2mpa,單體設計說明為啥沒充分利用市政壓力供水,如有其他原因一二層住宅及商業不采用市政供水,建議設計說明應明確
答:后續中標單位可根據當地相關規定優化調整,最終以圖審后的施工圖為準。
15、水總圖,室外消火栓為啥不直接從市政給水管網接出,而且單獨做一個室外加壓泵供水至室外消火栓管網。消防水池已設有消防取水口,且整個小區均能保護到。是否還有必要設置室外消火泵。
答:后續中標單位可根據當地相關規定優化調整,最終以圖審后的施工圖為準。
16、本項目在投標文件中明確要求創建“福州市‘榕城杯’優質工程獎,優質工程增加費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不另行計取,但是在最高限價編制說明與模擬清單編制說明中優質工程增加費為0,請招標人予以明確市級優質工程增加費的金額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17、設計費支付條款中第(2)次付款:(2)完成主體結構施工圖設計(含預制構件深化設計)且圖審通過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工業化建筑后支付設計費的 30%,是否是指施工圖設計通過圖審且設計階段工業化評審通過后支付?
答:是指施工圖設計通過圖審且設計階段工業化評審通過后支付。
18、設計費支付條款中第(3)次付款:(3)全部施工圖設計完成(含智能化、景觀綠化、綠建、標識標線、夜景工程及各專業深化設計等)且圖審通過后,支付設計費的30%,其中標識標線等多項專項無需圖審,是否應修改為全部施工圖設計完成(含智能化、景觀綠化、綠建、標識標線、夜景工程及各專業深化設計等)且需要圖審的專業圖審通過后,支付設計費的 30%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19、運營成本優化內容包含那些?
答:根據設計方案所提出的項目運行成本分析的科學性、合理性的優化情況分別進行分析。
20、投標函附錄中③后面是否填寫“/”即可
答:本項目招標文件第八章第二節商務文件“一、投標函”中第1點的③后可填寫“/”。
21、招標文件投標人資格要求中“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 1人,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一級注冊結構師執業資格或二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不含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其中二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是否指不低于二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即一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二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均符合要求。
答:一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二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均符合要求。
二、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修改、補充
1、“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項號10條款號 2.2.4(4)條款內容1.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3 分)e.其他要求:”修改為“e.其他要求:投標人除應提交相關業績的工程總承包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以外,還應提供類似業績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工業化建筑認定意見(施工階段或設計階段)的原件彩色掃描件,或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裝配式建筑施工階段或設計階段評價意見的原件彩色掃描件,下列(3)中查詢到的信息工程指標信息應能滿足本招標工程設置的工程指標要求;否則其業績不計。”
2、招標文件投標人資格要求中“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 1人,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一級注冊結構師執業資格或二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不含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修改為“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 1人,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一級注冊結構師執業資格或不低于二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不含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招標文件條款中不一致之處以本條款為主。
三、其它
本“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02)”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文件與本“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02)”不一致之處,以本“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02)”為準。不同時間上對同一內容的多種描述,以最后發出的內容為準。
招標人:福州新投海逸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西海岸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
時間:2023 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