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平武縣涪江流域水系整治工程(項目名稱)(一期)標段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終止及重新招標的通知
致各投標人:
平武縣涪江流域水系整治工程(項目名稱)(一期)標段設計施工總承包于2023年05月24日10時00分在綿陽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開標、評標,2023年05月29日發布評標結果公示。在定標過程中,因投標有效期(90日歷天)即將到期,根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七部委第12號令)第四十條 “評標和定標應當在投標有效期內完成。不能在投標有效期內完成評標和定標的,招標人應當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拒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有權收回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應當相應延長其投標擔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因延長投標有效期造成投標人損失的,招標人應當給予補償,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長投標有效期的除外。招標文件應當載明投標有效期。投標有效期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起計算。”
我單位于2023年08月23日發布關于延長“平武縣涪江流域水系整治工程(一期)標段設計施工總承包”投標有效期的通知,在發出通知后,陸續接到本項目的所有投標人拒絕延長投標有限期的函,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29條、《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28條”規定,“投標人一旦拒絕延長投標有效期,其投標失效”,“《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28條、《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48條”均規定,“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故我單位決定終止該項目本次招標,重新組織招標。
平武縣川西龍恩實業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