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本項目招標文件作如下調整:
一、招標公告2.3條修改為:本項目總投資為50000萬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33960.924萬元,本次監理招標金額為361.55萬元。
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3投標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中(18)項修改為:?(18)擬任總監理工程師在參加本項目投標時(指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在其他1個(1-3個)及以上合同履行期間的工程項目中擔任總監理工程師的(合同履行期間是指從工程項目簽訂監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項目驗收合格之日止的時間。但工程已經完工,非因監理單位原因導致暫時無法辦理竣工驗收,建設單位已經出具同意該項目總監另行任職的書面文件的除外,投標人應將該書面文件附在投標文件中。);
三、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1) 企業人員中“3、配備 1名安裝專業監理人員修改為:具有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證 (機電安裝工程專業) 得 2分,具有機電安裝專業中級職稱加 1分,具有機電安裝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加 2分,本項最多得 4分。5、配備 1名市政專業監理人員:取消。6、配備 1名安全管理專業監理人員修改為:具有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房屋建筑工程) 得 2 分,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加1分,本項最多得 3 分。7、配備監理員3名修改為:具有四川省監理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合格證書1人得2分,本項最多得6分。
四、專用合同條款9.1.1和9.1.2條修改為:
9.1.1若監理人在簽訂合同時所提供的監理人員不足,或監理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滿意的監理工程師,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增加或更換監理人員,直至委托人滿意。若監理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委托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9.1.2若因監理人派出的監理人員不能滿足本標段工程監理的要求,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增加或更換監理人員,直至委托人滿意。若監理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委托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10其他中增加一條:本項目專用合同條款相關內容嚴格按照《隆昌市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辦法》(隆府發(2022)10號)文相關規定執行。
六、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開標時間)修改為:2023年11月3日09時30分。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順延至:2023年11月3日09時30分。
招標文件以新上傳的為準,請各投標人自行下載。
招 標 人:隆昌發展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四川喬越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