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路橋區2023年度全域土地整治項目及萬畝方永久基本農田集中連片整治(金清鎮和蓬街鎮)項目(EPC模式)
|
項目代碼:
|
|
||
招標人:
|
名稱:臺州市路橋金南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臺州市路橋衡遠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臺州市路橋區蓬城城市發展有限公司、臺州市路橋山嶼海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
|
名稱:建經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
||
地址:路橋區
|
地址:溫嶺市
|
||||
聯系人:徐先生、余先生、魏先生、顏先生
|
聯系人:林炳洪
|
||||
電話:***
|
電話:***
|
||||
標段(包)名稱:
|
路橋區2023年度全域土地整治項目及萬畝方永久基本農田集中連片整治(金清鎮和蓬街鎮)項目(EPC模式)
|
標段(包)編號:
|
A3310011060003451001001
|
||
澄清、修改對象:
|
招標文件
|
||||
澄清、修改內容要點:
|
各潛在投標人:現對本項目(招標備案號為路規招備[2023]1號)作如下補充修改:1、招標人中的“臺州市路橋金南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修改為“臺州市路橋金南建設有限公司”;2、合同4.6.2條“聯合體各成員的分工、費用收取、發票開具等事項:本合同項下的合同價款根據聯合體各成員承擔的工作內容分別支付至各相應承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載明的銀行帳戶,并根據不同業務內容開具應稅發票,其中設計費支付給設計單位人,建筑安裝工程費支付給施工單位。”修改為“本合同項下的合同應當支付的款項均支付給聯合體牽頭單位,牽頭單位根據不同業務內容開具應稅發票,如存在稅率差額的,由牽頭單位自行考慮。牽頭單位在收到相應款項后應在15日歷天內向聯合體施工方支付對應款項,不得無故扣留,否則發包人有權直接向聯合體施工方支付相應款項”;3、刪除《附件1合同價款支付》“表2建安工程費進度款支付比例表”中的“建安工程費由施工單位向發包人開具發票進行結算”;4、答疑澄清回復內容見附件一;5、未及事宜按原招標文件、招標公告。
|
||||
行政監督機構:
|
臺州市路橋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事務中心
|
電話:
|
***
|
||
信息來源:
|
臺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接收時間:
|
2023-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