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部辦公區公交首末站(施工)
答疑紀要
招標編號:E3501000102802077001
各投標人:
招標人現對招標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補充:
一、答疑部分
1、問:專用合同中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中未明確人工費如何調整,請招標人予以明確。
答: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2、問:項目技術負責人社保為分公司繳納是否滿足要求?請不要回答按招標文件執行,請代理明確回復可以還是不可以。謝謝!
答:可以
3、問:技術負責人社保為分公司繳納是否滿足要求?請不要回答按招標文件執行,請代理明確回復可以還是不可以?
答:可以
4、問: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中7.1.1、7.1.2、7.1.4條款的內容均為“詳見第7章第6節”,但是第7章第6節并沒有提供,請代理補充提供該內容。
答:詳見本答疑紀要附件。
二、補充通知
1、補充提供最高限額審查報告,詳見附件。
2、招標公告“招標范圍和內容:招標范圍:包括地下車庫、調度管理用房、配電房及配套設施等;招標內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包含10kv市政高壓配電房工程、電梯、空調等)、綠化景觀工程等招標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具體以招標人提供工程量清單為準,施工圖紙為依據。”修改為“招標范圍:包括地下車庫、調度管理用房、配電房及配套設施等;招標內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綠化景觀工程等招標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具體以招標人提供工程量清單為準,施工圖紙為依據。”
注:招標文件中涉及招標范圍和內容上述相關內容均作修改。
3、投標須知前附表第 13項,“中標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8天內,應及時提交招標工程量清單核對報告(中標價核對報告),并于28天內與招標人及編制工程量清單的單位完成核對工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核對權。中標價核對后經發包人確認超過±3%時予以送審評審部門,未超過±3%時,視為清單工程量作為完成圖紙施工內容的包干數量不予送審。”修改為“中標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8天內,應及時提交招標工程量清單核對報告(中標價核對報告),并于28天內與招標人及編制工程量清單的單位完成核對工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核對權。中標價核對后經發包人確認如有超過時予以送審評審部門。
4、投標須知前附表第40項“34.2.1投標人中標后或已開始施工,經查實投標時存在有弄虛作假行為,將清退出場,沒收投標保證金,已施工部分不予計量,賠償招標人所有損失,并承擔法侓責任。”修改為“34.2.1投標人中標后或已開始施工,經查實投標時存在有弄虛作假行為,將清退出場,沒收投標保證金,賠償招標人所有損失,并承擔法侓責任。”
5、投標須知前附表 34.2.4行賄犯罪檔案的查詢:“中標結果公示期間”修改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
6、專用合同條款 2.5條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發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修改為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書面通知后28天內,向承包人提供能夠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相應資金來源證明。
當招標文件、招標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文件為準。本答疑紀要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標人:福州城市客運場站運營有限公司(蓋單位公章)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承輝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蓋單位公章)
日期: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