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普定縣波玉河流域綜合治理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
答疑澄清的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我公司代理的“普定縣波玉河流域綜合治理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項目招標文件作以下澄清:
(1)刪除原招標文件第三章(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A4.5投標報價評審和評分中的“F為下浮值,其取值范圍為1、2、3、4、5,具體數值由招標人在開標現場公開隨機抽取。”。
(2)本澄清通知不改變招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原招標文件規定的報名時間、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均不變。
請各潛在投標人按此文件要求執行!
貴州安誠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