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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城區排水防澇改造項目
施工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新泰市城區排水防澇改造項目已經由泰安市·新泰市主管部門備案。招標人為新泰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資金來源為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新泰市城區排水防澇改造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對投標報名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法選擇合適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新泰市。
2.工程規模:
新泰市城區排水防澇改造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分為河道防洪排澇能力提升、城區積水內澇消除,詳見工程量清單。
3.本公告共劃分為2個標段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天) |
XT-GC-20240308-01-01 |
河道防洪排澇能力提升 |
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全部內容 |
180 |
XT-GC-20240308-01-02 |
城區積水內澇消除 |
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全部內容 |
180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等級及范圍:[市政公用工程二級且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含)以上
2.項目負責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或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含)以上
3.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在聯合體協議書中應明確一方作為聯合體牽頭人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聯合體成員各方均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聯合體成員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參與本次投標,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4)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不同專業成員組成的聯合體,其成員應當具備各自所承擔工作內容的相應能力、資質條件和業績。
4.其他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其中,本項目擬派項目經理需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四、招標文件的領取
1.領取時間: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領取地點: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ww.taggzyjy.com.cn)上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3.招標文件價格:每套售價¥0.00元每標段。
4.招標文件獲取方法:凡有意參加投標者,須在本招標公告期限內登錄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ww.taggzyjy.com.cn)自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五、其他說明
1、電子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 3月28日9時0分;
2、投標人在開標截止時間前,打開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陸會員系統,在“投標保證金”模塊中進行保證金的查詢,查詢成功后方可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否則將不能上傳投標文件;
3、在保證金查詢中確認及時足額繳納后,在“上傳投標文件”模塊中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格式為TATF,以最后一次上傳的投標文件為準);
4、投標文件制作軟件及相關操作說明登錄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資料下載模塊中下載;
5、本工程施工實行網上電子投標,網上開評標,投標單位須根據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企業CA數字證書(電子印章)辦理須知》要求網上申請辦理CA數字證書。
6、本項目實行不見面網上開標,投標人無需到達開標現場,需登錄泰安市公共資源不見面開標系統進行遠程解密投標文件,具體操作詳見虛擬開標大廳-投標人操作手冊。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標人:新泰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泰安新國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新泰市濱湖新區指揮部 |
地址:新泰市府前街1177號青云商務大廈7樓 |
郵編:271200 |
郵編:271200 |
聯系人:袁科長 |
聯系人:尹經理 |
電話:*** |
電話:*** |
傳真: |
傳真: |
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xinguozixun@126.com |
八、接受異議的方式途徑、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線上異議(質疑)與投訴。依據泰公管聯席辦【2021】6號通知要求,投標人(供應商)在滿足異議(質疑)與投訴條件下,可在線提出。 1、線上異議(質疑)。投標人(供應商)滿足異議(質疑)可通過電子交易平臺向招標(采購)人、代理機構提出異議(質疑);異議(質疑)應符合本項目招標(采購)文件“異議(質疑)與投訴”章節有關要求;線上與書面異議(質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現線上線下同時提出時,招標(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同時答復。 2、線上投訴。滿足投訴條件的投訴主體可通過電子監管平臺向同級財政部門或有管轄權的行政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投訴書應符合本項目招標(采購)文件“異議(質疑)與投訴”章節有關要求;線上與書面投訴書具有同等效力;線上線下同時提出時,投訴處理部門應同時答復。 3、監督單位:新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監督電話:***。 4、接受異議(質疑)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尹經理 聯系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