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盤龍區2024年排水防澇項目(三期)
施工招標控制價編制說明》的補充說明
于2024年3月8日發布公告的昆明市盤龍區水務局項目《盤龍區2024年排水防澇項目(三期)施工》招標控制價編制時未明確淤泥分類方法及相應的處置辦法,現補充如下:
一、本項目應對淤泥進行采樣檢測,對排水管網、雨水篦子、調蓄設施及溝渠清出底泥(含浸出液)進行檢測,(檢測標準按照《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腐蝕性鑒別》(GB 5085.1-2007)、《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GB 5085.3-2007)、《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執行
二、以檢測結果作為本底數據,對清淤后的底泥處置方式要求進行論證,以便對底泥進行妥善處置,參照《城鎮污水處理廠底泥處置分類》(CJ/T 239-2007),確定底泥的處置方式,然后根據不同的處置方式,確定對應的底泥處理方案。主要淤泥處理方案如下表所示
底泥的主要處置方法
分類 | 范 圍 | 備 注 |
土地 利用 | 農用 | 農用肥料、農田土壤改良材料 |
園林綠化利用 | 造林育苗和城市綠化的肥料 | |
土地改良 | 鹽堿地、沙化地和廢氣礦場的土壤改良材料 | |
填埋 | 單獨填埋 | 在專門填埋底泥的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理 |
混合填埋 | 在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混合填埋(含填埋場覆蓋材料利用) | |
特殊填埋 | 填地和填海造地的材料 |
三、本次說明僅對原有內容進行補充,其余內容不變,本事項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不變。
中瑞華建工程項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