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北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項目監理
[第 1次答疑澄清]
各潛在投標人:
招標人對于2024年3月18日發出的吉安北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項目監理
招標所有文件(含招標公告、資審文件、招標文件)進行答疑說明如下:
一、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監理人員要求:①擬派總監理工程師1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的掃描件加蓋公章);
②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2名(其中給排水專業、電氣專業各1名,提供中級及以上職稱和省級及以上監理崗位證書掃描件加蓋公章);
③擬派監理員2名,提供市政專業省級及以上監理崗位證書的掃描件加蓋公章。
現更改為:本項目招標所有文件(含招標公告、資審文件、招標文件)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監理人員要求:
①擬派總監理工程師1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的掃描件加蓋公章);
②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2名,其中:
A.擬派市政公用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1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或提供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和省級及以上崗位證書(崗位證書專業為市政公用或給排水)的掃描件加蓋公章】。
B.擬派機電安裝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1名【提供機電安裝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或提供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和省級及以上崗位證書(崗位證書專業為機電安裝或電氣)的掃描件加蓋公章】。
③擬派監理員2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省級及以上監理崗位證書的掃描件加蓋公章。
除上述內容外,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開標時間不變,請各潛在投標人知悉并及時下載澄清文件。給各投標人帶來不便之處,敬請諒解。本答疑澄清文件為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原招標文件不一致之處以本答疑澄清文件為準。
問題答復
問題1.因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沒有給排水及電氣專業 問題一:我單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給排水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是否滿足給排水專業監理工程師要求? 問題二:我單位提供機電安裝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電氣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是否滿足電氣專業監理工程師要求?
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2名:其中給排水、電氣專業各一名。我公司是外省企業,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沒有細分,請問給排水專業監理工程師用機電安裝工程專業配給排水職稱,電氣專業監理工程師用機電安裝工程專業配電氣職稱是否滿足招標文教要求,如不滿足,請明確指出如何配置這個兩個專業人員。
回復:問題一答:可以。
問題二答:可以。
關于投標企業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2名人員要求詳見本答疑澄清第一大條。
問題2.在招標文件P6頁的第(6)條中的第②點要求:“②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 2名(其中給排水專業、電氣專業各 1名,提供中級及以上職稱和省級及以上監理崗位證書掃描件加蓋公章);”,為了避免專家在評標中產生不必要的爭議。現提出以下疑問: 1、因國家注冊證上沒有“電氣專業”這一專業名稱,問:提供“機電安裝”或“水利水電”專業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是否可以滿足此項要求?
回復:提供水利水電專業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不滿足要求。
問題3.招標文件中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 2 名(其中給排水專業、電氣專業各 1名,提供中級及以上職稱和省級及以上監理崗位證書掃描件;給排水專業1名是否可以提供市政專業的國注+給排水的職稱,電氣專業1名是否可以提供機電安裝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
回復:問題一答:可以。
問題二答:可以。
吉安市園林和市政管護中心
2024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