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市中心城區主要公園和道路功能與品質提升改造項目設計”
補疑說明(第二次)
致各潛在投標人:
一、原招標文件、資審文件、招標公告中涉及到資質要求“具備綜合設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專業甲級資質且同時具有風景園林專項甲級資質”,現統一修改為“具備綜合設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甲級資質且同時具有風景園林專項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專業甲級資質且同時具有風景園林專項甲級資質”
二、原招標文件、資審文件、招標公告中涉及到開標時間“2024年 5月6日 09時 30分”,現統一修改為“2024年 5 月13 日 08 時 30 分”,保證金順延至開標截止時間“2024年 5 月13 日 08 時 30 分”。
三、原招標文件商務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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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 因素 |
評審因素評分值 |
各評審因素細分項 |
計分標準及分值 |
1 |
投標人資質 |
2分 |
投標人資質滿足要求 |
①憑綜合設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專業甲級資質且同時具有風景園林專項甲級資質證書原件計 2分;注:上述要求的證書原件均為原件彩色掃描件加蓋公章。 |
現修改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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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 因素 |
評審因素評分值 |
各評審因素細分項 |
計分標準及分值 |
1 |
投標人資質 |
2分 |
投標人資質滿足要求 |
①憑綜合設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甲級資質且同時具有風景園林專項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專業甲級資質且同時具有風景園林專項甲級資質證書原件計2分; 注:上述要求的證書原件均為原件彩色掃描件加蓋公章。 |
四、招標文件中其他內容不變,望各潛在投標人知悉。
吉安市園林和市政管護中心
2024.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