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吉安市新中醫醫院一期項目建設工程
調整為:
“投標人除必須提供竣工驗收備案表或專業工程的竣工驗收報告外還應當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項能證明類似工程業績的材料:1、經備案的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告知書;2、施工合同;3、施工許可證;4、施工圖。以上所提供材料須完全體現業績指標要求,否則不予認可,資審不合格?紤]到不同省份竣工驗收備案表名稱有所不同,現明確:可提供當地相當于竣工驗收備案表的由主管部門頒發簽字蓋章的文件(但所提供的證明材料需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此類名稱不同于上述竣工驗收材料的,需同時提供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性文件佐證,且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查處將進行嚴肅處理。)”
答:本項要求按招標文件中的 4.2.3 投標文件的組成要求提供。
答:本條明確變更為: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社保證明材料(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社保證明材料)。
答:本項明確按原招標文件要求執行。
6、問:本項目招文P15中規定,授權委托人可以是建造師或者“三大員”,也可以是非建造師或三大員中一員,滿足是本單位即可。但資審文件中規定委托代理人 ? 由注冊建造師擔任; □ 由投標單位經營人員擔任。請問:是否授權委托人可不固定為注冊建造師,只要是本單位職工均視為滿足要求?
答:本項明確本項目授權委托人必須由注冊建造師擔任。
7、問:投標文件中需要加蓋單位公章、法人章以及法人簽字是否均可以使用電子章加蓋?如類似:“根據《關于印發在全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通知》(吉市管辦字【2024】7 號)要求:投標人應當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結果 《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加蓋單位公章作為資格文件在投標文件中體現,信用報告生成日期為 開標截止時間前 7 日內有效。”是否均可以使用電子簽字完成蓋章并上傳投標文件。
答:參照招標文件-第二部分 招標文件-4.投標文件的編制-4.3投標文件的簽署和修改-4.3.1電子投標文件均應當由投標人加蓋單位電子公章并由該單位法定代表人加蓋電子簽名章要求執行
8、問:招標文件P9約定“按月支付工程進度款:按工程形象進度付款,每月的25 日前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發包人按經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核定的合同內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項目完工經竣工驗收后,工程竣工結算經評審后付至評審價的85%;工程竣工決算付至工程結算價款的97%,留3%作為質量保修金,竣工驗收合格后每年返還工程結算價的1.5%,兩年還清(不計息)。”
該付款條件將造成承包方極大的墊資壓力。
問:(1)可否將“項目完工經竣工驗收后,工程竣工結算經評審后付至評審價的85%”調整為“項目完工經竣工驗收后,發包人按經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核定的合同內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款”。
(2)可否將“工程竣工決算付至工程結算價款的97%”調整為“工程竣工結算經評審后付至評審價的97%”。
答:本項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9、問:招標人附件提供的xml文件有兩個,分別為“工程量清單.xml”及“吉安市新中醫醫院一期項目231***829699202411261618.xml”,請招標人明確以哪個為準導入報價清單。
答:制作招標文件時需導入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清單的XML格式,本項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答:本項目未設置條件限制潛在投標人,本項請潛在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要求進行報價。
本答疑澄清文件作為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當招標公告、資審文件招標文件與本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時,以本答疑澄清文件為準。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澄清!
名 稱: 吉安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北京路18號吉安市城市發展總部經濟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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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吉安城投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陽明西路高鐵站前新區總部經濟大樓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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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