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縣永和鎮南山村安置點基礎設施
建設工程招標公告
吉安縣永和鎮南山村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已由吉安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招標公告已由吉安縣招標辦備案,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發布招標公告如下:
一、招標單位:吉安縣永和鎮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稱:吉安縣永和鎮南山村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三、工程地點:吉安縣永和鎮
四、工程概況:項目計劃對永和鎮南山村安置點基礎設施進行改造提升,主要包括新建路面鋪裝約29361平方米、新建雨污分流系統(化糞池323座、檢查井118座、HDPE增強纏繞管18479米、雨水口356個、檢查井159座、八字形排水口10個)、新建室外給水7730平方米、沿路建筑外立面改造20戶、新建路燈29套、新建綠化及園林建設等內容。(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五、資金來源:上級財政撥款
六、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七、質量要求:合格。
八、工程總投資:約2000萬元,本項目投資約13116103.4元。
九、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市政等工程(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十、工期要求:212日歷天。
十一、對投標企業及項目部組成人員資質要求:
(1)企業營業執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企業資質;
(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外埠來贛施工單位執行贛建審批〔2020〕4號文規定,應在“住建云信息登記系統”上辦理過企業信息登記,并在江西住建云平臺“進贛信息公示”欄目中可查詢,提供江西住建云平臺“進贛信息公示”查詢截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不能在省住建廳‘省外進贛企業信息登記系統或一體化工作平臺’上查詢到的省外進贛建設工程企業及企業相關人員,不得參加本工程的招投標活動,參加投標的,投標無效;
(5)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授權委托書及本人有效身份證;
(6)擬派建造師的專業及級別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臨時建造師),需同時具備B類安全生產考核證;根據《關于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二級執業資格注冊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贛建審批〔2023〕106號)要求,本項目啟用新版二級建造師電子證照,舊版電子注冊證書作廢。江西省內投標企業自行在“江西住建云”平臺統一更換成新版的電子證照,省外企業按各省電子證照要求執行,由此造成投標無效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7)擬派項目部組成人員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標企業組建項目工程部,項目部需配備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專職安全員各一名。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應具有有效的崗位證書或職業培訓合格證,專職安全員提供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其中施工員、質量員專業應為市政專業;
(8)投標人擬派本項目建造師、四大員(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專職安全員)的社保證明,社保證明的時限為連續近6個月(指開標前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投標企業提供虛假證明,將受到嚴懲);
(9)投標保證金繳納憑證;
(10)根據吉市管辦字〔2024〕7號文件通知,投標人應當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結果加蓋單位公章在投標文件中體現,查詢結果記錄截圖時間為開標截止時間7天內有效。未提供上述規定的查詢結果或經查詢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主體的,不得參與投標活動;
(11)根據《吉安市關于進一步強化源頭治欠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落實“吉薪即付”實施方案》的通知(吉辦字〔2022〕24號)規定,參與本項目的投標人需提供工傷保險參保承諾和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
(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3)本工程招標公告內容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時,一律以招標文件為準。
十二、資格審查方式: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十三、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時間、地點:
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11月27日9時00分前。
2、開標時間:2024年11月27日9時00分。
3、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地點: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十四、發布的媒介:本工程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吉安市招標投標監督網、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和吉安縣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十五、評標辦法:采用合理低價法;
十六、其它說明事項: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遠程異地評標系統評標,評標委員會共設5人,其中主場設置2人,副場設置3人;投標企業不需要到場參加開標會,具體操作詳見招標文件的其他說明里的:“不見面開標”注意事項。
招標單位:吉安縣永和鎮人民政府
聯系人:劉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省欣信建設經濟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郭文 聯系電話:***
受理投訴舉報機構:吉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管股
舉報電話:***
電子信箱:jaxjsj@163.com
地址:吉安市吉安縣富川路58號
吉安縣永和鎮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