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擴建項目(施工)
答疑紀要
招標編號:E3501210102802108001
各投標人:
現就閩侯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擴建項目(施工)招標文件的有關問題澄清、修改如下:
一、問題與答復
問題:1、工程量清單編制說明:報價注意事項中關于土方工程約定不合理。根據閩建[2024]9號文規定土方外運按實際運距據實辦理結算。另:單價不應包含可能因場地或土質等原因造成需外購土回填,實際不同時應據實調整。 2、工程量清單編制說明:報價注意事項中“施工降水方案、排水降水天數及疏干井數量、回灌井數量、排水溝、集水井施工、拆除及引起的土方等工程量由投標人自行考慮報價包干使用,中標后不因實際工程量不同而調整”不合理,上述情況據實調整。 3、工程量清單編制說明“投標人應在充分閱讀圖紙和招標技術要求的基礎上,認真分析清單項目所包括的內容,投標人的報價中應包括該清單和招標技術要求中的所有工作內容”違背閩建[2024]9號文規定。招標人應對招標清單和控制價的準確性、完整性負責,投標人報價根據招標清單進行報價,若圖紙和招標技術要求與清單描述不一致,中標后清單單價應予以調整。 4、條款:若政策性調整、征地工作未完成、項目發生重大變化等特殊原因,造成本項目取消、停建或緩建、規模縮小或擴大時,招標人只對已發生的工程量負責,根據已發生的工程量與中標人辦理結算,不承擔其它違約責任。在可以施工情況下,中標人應及時進場施工,招標人不向中標人支付任何額外的費用。 疑問:不合理。上述情況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予以中標人工期及費用補償。 5、條款:中標人應在接收到中標通知書后 14 天內向招標人提出工程量清單核對申請報告,并在接收到中標通知書后 28 天內完成核對工程量清單工作。 疑問:清單核對時間太緊迫,建議調整為中標人應在接收到中標通知書后 28天內向招標人提出工程量清單核對申請報告,45天內內完成核對工程量清單工作。 6、主要材料及機械臺班價格調整應符合閩建[2024]9號文相關約定! 7、合同中關于臺風、雨季等不可抗力事件及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約定不合理,根據閩建[2024]9號文《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項目計價實施細則》規定: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按照風險共擔、合理分攤原則,合理確定和調整工程造價,在招標文件及其合同條款中不得采用無限風險、所有風險或類似語句約定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范圍,不得隨意擴大承包人承擔的風險范圍或將應由發包人承擔的風險轉嫁給承包人,不得將工程地下地質條件的變化、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不可抗力納入風險承包范圍。不可抗力事件若發生工期應予以順延,費用應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9.10不可抗力相關規定執行。 8、專業合同條款中關于工程保險的約定不合理,建設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等應 當由發包人投保并承當費用。
答:1、按工程量清單編制說明執行; 2/3、本項目招標控制價及編制說明調整,招標控制價、工程量清單編制說明及正文內容已重新發布詳見附件,請各投標單位自行下載。4/5/7/8均按招標文件執行;6、按閩建[2024]9號文執行。
問題:1、依據閩建〔2024〕9 號文附件2“施工合同價格調整若干事項”的要求第六條規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運運距,按實際運距據實辦理結算,本項目包干不符合文件要求,請調整; 2、人防門參考17年上半年材料費,單價偏低; 3、回填方綜合單價24.5元左右,單價偏低,請調整。
答:1/2/3按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執行。
問題:2、請招標人明確該項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設備清單(投標階段)》
答:投標人在投標階段無需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設備清單(投標階段)》。
二、補充通知
1、本項目投標須知前附表和合同條款中的“履約擔保期限:自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發包人簽發工程竣工驗收證書之日后90日止;”修改為:“履約擔保期限:自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發包人簽發工程竣工驗收證書之日后28日止;”
2、因本項目招標控制價及招標文件內容調整,現重新發布招標文件(zbf及pdf格式)、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等資料。 請各投標人及時在福州市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本項目變更公告處下載新發布的資料, 并采用變更后的招標文件(zbf格式)、招標控制價及工程量清單編制電子投標文件。否則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本答疑紀要作為招標文件的澄清、補充和修改,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本答疑紀要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本答疑紀要為準。
招標人:閩侯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