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縣金洋公路南溪水庫段(K22-K32)縣道改建工程
勘察設計項目第一次答疑
至各潛在投標人:
原招標文件評分項中的“獎項及技術能力:近五年(2019年11月17日至招標公告發布前一日,時間以獲獎證書時間為準)投標人參與設計的公路項目榮獲省級及以上公路交通優秀設計一等獎的每個獎項得5分,二等獎的每個獎項得4分,三等獎的每個獎項得3分;多個獎項按最高獎項得分,不重復計取。本項最高得5分。評審依據:提供獲獎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或截圖。”
因存在歧義,現修改為:“獎項及技術能力:近五年(2019年11月17日至招標公告發布前一日,時間以獲獎證書時間為準)投標人參與設計的公路項目榮獲省級及以上公路交通優秀設計一等獎得5分,二等獎得4分,三等獎得3分;多個獎項按最高獎項得分,不重復計取。本項最高得5分。評審依據:提供獲獎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或截圖。”
本答疑澄清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當招標公告、資審文件、招標文件與本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時,以本答疑澄清文件為準,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安福縣交通運輸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