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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雨污混接整治完善工程招標公告(評定分離)
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高新區雨污混接整治完善工程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發展局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高新區雨污混接整治完善工程項目立項的通知,合高經發[2024]114號
1.4 招標人:合肥高新城創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主:合肥高新城創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 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高新區雨污混接整治完善工程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4AFGGZ02605
2.3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4AFGGZ02605
2.5 建設地點: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
2.6 建設規模:結合高新區水環境流域實際情況,對高新區藍光雍錦半島小區、南崗惠園、城西橋家園D組團、峰尚國際公寓、堰湖山莊等高新全域范圍內住宅小區及公共建筑的雨污混接排查、整治與提升。其中雍錦半島小區總建筑面積約50萬平方米。備注:上述內容均為暫定,具體以招標人通知及最終審批通過的文件為準。
2.7 合同估算價:9417.0萬元
2.8 計劃工期: 365日歷天
2.9 招標范圍:本項目為設計施工一體化項目,要求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現狀排查(含現狀地形測繪、地下管線勘測)、施工圖設計(含預算編制等)、其他專項(業)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實施方案編制、其他技術服務等,直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并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缺陷修復和保修。詳見招標文件及其補疑、招標人要求的全部內容。
2.10 項目類別:工程施工
2.11 質量標準: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資質要求:
(1)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設計資質滿足下列資質之一:
①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工程設計甲級;
②建筑行業工程設計甲級;
③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要求:
(1)項目經理要求:投標人擬委任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和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2)設計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委任的設計負責人須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
(3)施工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委任施工負責人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4)項目經理與施工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其他負責人均不可為同一人。
3.1.3投標人業績要求:自2019 年1月1 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具有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2000萬元的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老舊小區維修改造工程(須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作內容))工程施工業績。
注:(1)若為聯合體投標的,則該業績須為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任一方提供,否則不予認可。
(2)如投標人提供的業績為工程總承包類(如EPC、設計施工一體化等)業績,則投標人須在該業績中承擔施工任務,否則不予認可。
3.1.4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業績要求:
(1)項目經理業績要求:/。
(2)設計負責人業績要求:/。
(3)施工負責人業績要求:/。
3.1.5財務要求:/。
3.1.6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3.1.7本招標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方總數量不超過3家(其中,承擔設計任務的成員方不超過 1 家,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方不超過2家,如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方為2家的,則承接施工部分任一方承攬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聯合體投標的,須由承擔本項目施工任務的一方作為本項目聯合體牽頭人。
(2)承擔本項目工程施工任務的聯合體成員方須符合施工資質要求;承擔本項目工程設計任務的聯合體成員方須符合設計資質要求。
(3)聯合體各方均須滿足3.1.6條要求。
(4)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各成員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起提交給招標人。如果聯合體投標時沒有向招標人提交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的投標將會被招標人拒絕;
(5)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6)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7)聯合體投標的: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均由承擔施工任務的任意一方提供;設計負責人由承擔設計任務的一方提供。
備注: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對本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有異議的,應由聯合體成員方共同或聯合體牽頭人按相關規定提出。
3.2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第1.4.4項規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4年11月22日 至 投標截止時間。
4.2 獲取方式:
?(1)本招標項目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
?????(2)潛在投標人可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以下簡稱“電子服務系統”)查閱招標文件,如參與投標,則須在本條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內通過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獲取招標文件。
?????(3)招標文件獲取過程中有任何疑問,請在工作時間(9:00-17:30,節假日休息)撥打技術支持熱線(非項目咨詢):***。項目咨詢請撥打電話:***。
4.3 招標文件價格:每套人民幣0元。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12月13日11時00分,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6. 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7. 評標及定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采用 定性定量評審法,定標辦法采用 票決隨機法,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及定標辦法”
8. 開標時間及地點
8.1 開標時間:2024年12月13日11時00分
8.2 開標地點:
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要素交易市場A區(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2樓7號開標室
本招標項目采用“云上開標大廳”方式開標
9. 招標文件的異議、投訴
9.1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規定時間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在線提出或以其他書面形式提出。
????9.2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投訴系統或以其他書面形式向監管部門提出投訴。
????9.3 受理異議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見招標公告11.1和11.2。
10.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11.聯系方式
11.1 招標人
招標人:合肥高新城創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長江西路2221號
郵 編:230000
聯系人:張工
電 話:***
11.2 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合肥高新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區創新大道2760號
郵 編:230000
聯系人:陳工
電 話:***
11.3 電子交易系統
電子交易系統名稱: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
電子交易系統電話:***
11.4 電子服務系統
電子服務系統名稱: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
電子服務系統電話:0551-12345
11.5 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
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
電 話:***、***
12.其他事項說明
12.1 投標人應合理安排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特別是網絡速度慢的地區防止在系統關閉前網絡擁堵無法操作。如果因計算機及網絡故障造成無法完成招標文件獲取,責任自負。
12.2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
13.投標保證金賬戶
標段簡稱:1標段
中心徽商
戶名: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1023701021001095993254489
開戶銀行: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國銀行
戶名: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4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合肥廬陽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