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2024年太湖縣徐橋鎮桃鋪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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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H5GC24A99G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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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太湖縣農業農村局、太湖縣徐橋鎮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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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代表及聯系方式 |
招標人代表:陳先生、虞先生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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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
8503667.36元,其中暫列金額(含稅):3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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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 |
太湖縣龍山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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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地址和聯系方式 |
代理機構地址: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晉熙鎮外環南路188號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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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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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2024年10月9日9時00分 |
計劃工期 |
21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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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決的投標人名稱 |
詳見評標情況一覽表 |
被否決的依據和原因 |
詳見評標情況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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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標 候選人 |
名 稱 |
安徽卓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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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投標工期 |
21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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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合肥市高新區香樟大道211號香楓創意園B-1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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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8130306.58元,其中暫列金額(含稅)3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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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
張弛 |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
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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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212102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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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張文紅 |
質量標準 |
符合《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DB34/T2291-2015)中的合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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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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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業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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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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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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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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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業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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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標 候選人 |
名 稱 |
安徽中藍建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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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投標工期 |
21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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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金湖大道巢湖瑞豐國際建材家居博覽城20號樓3-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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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8131088.66元,其中暫列金額(含稅)3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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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
項雙雙 |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
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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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151674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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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劉光輝 |
質量標準 |
符合《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DB34/T2291-2015)中的合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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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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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業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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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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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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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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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業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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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標 候選人 |
名 稱 |
安徽琦乾市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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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
投標工期 |
21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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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安慶市潛山市黃泥鎮金家橋4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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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8128465.49元,其中暫列金額(含稅)3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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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
袁菊英 |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
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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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18199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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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戚曉梅 |
質量標準 |
符合《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DB34/T2291-2015)中的合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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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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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業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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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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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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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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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業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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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17時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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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異議和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訪問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登錄安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聯系人:侯周鋒,聯系電話:***。 二、若投標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的,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太湖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太湖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聯系電話:***、***)提出投訴,在線方式投訴的,請訪問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登錄安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