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區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監理
澄清公告(第2次)
致各投標人:
現對本項目做出如下澄清:
1、投標人資格要求增加 “嚴格遵循農業農村部發布的《高標準農田建設質量管理辦法(試行)》文件規定,“嚴禁有圍標、串標、違法分包和轉讓等不良行為記錄,以及有違規出借資質的單位參與投標”,一經查實取消投標或中標資格。”
2、投標人資格要求的信譽要求取消“本項目將按照黑龍江農業農村廳(黑農廳函〔2023〕214號)《關于對2021年農田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存在嚴重問題參建單位的通報》文件規定,列入上述名錄內的企業參加本項目投標的,其投標將被否決(相關文件詳見投標人須知附件,投標人無需提供證明材料)。”此項條款要求。
3、招標文件中“近三年(最近三年)”均指從投標截止之日開始,向前追溯三年的時間段,即2021年12月29日-2024年12月29日。
4、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近3個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本企業為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證明”調整為“提供近3個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2月中任意連續三個月】本企業為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證明”。
5、監理機構其他人員最低配備要求: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工程師各1人:具備水利水電相關專業注冊執業資格,或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同時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及監理人員培訓證書。監理員1人:應具有監理培訓合格證書或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以不低于上述規定的標準數量配備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投標人也可以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增加崗位及人員。
本項目澄清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項目澄清內容,同時在交易系統內以答疑澄清文件發布,請投標人及時獲取答疑澄清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編制投標文件。因投標人自身原因未及時獲知澄清內容而導致的任何后果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大慶市大同區鄉村產業發展服務中心
地 址:大同區同城路98號
聯 系 人:徐長偉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黑龍江廣業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服務外包園A5號樓三單元五樓
聯 系 人:張女士
電 話:***
招標項目監督部門:大同區農業農村局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