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吉州工業園區電子信息產業基地標準廠房建設項目
設計招標”答疑說明(第二次)
致各潛在投標人:
一、招標文件第三頁中“項目規劃用地面積約128畝(C-8-2地塊約100畝,D-5-1地塊約28畝)”的描述存在疑義,現明確 C-8-2地塊以上傳的 C-8-2-1地塊紅線圖為準,實際面積約80畝。同時再次說明:本次評標僅以C-8-2-1地塊的設計方案作為評標依據,D-5-1地塊不做為本次評標依據,各潛在投標人無需提交該地塊設計方案。
二、任務書中提到的16000 m2停車場參數僅做參考,非硬性指標,各潛在投標人可根據設計方案酌情調整。。
三、招標公告、資審文件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時,以招標文件為準。
招標文件中其他內容不變,望各潛在投標人知悉。
吉安市吉州區工業園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202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