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山南路(施工)補充通知
招標編號:E3501250102802074001
各投標人:
本項目招標文件有關問題澄清、補充、修改如下:
1、招標文件“第2章 投標須知 第1節 投標須知前附表 34.2.18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令)的文件要求“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勘察、設計等單位在施工招標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單,要求施工單位在投標時補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單并明確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同時根據《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管理的通知》閩建筑〔2022〕3號文件規定“要求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的技術文件、擬派出的安全員及其社保憑證,技術文件應當補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單并明確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資格文件中提供擬派出的2名安全員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的掃描件及其社保憑證,社保憑證應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招標文件中條款與本條款不一致的以本條款為準。”本條款現予以刪除。
2、招標文件“第3章 評標辦法和標準 2.2 隨機抽取方式和程序 b、開標現場隨機抽球方式,具體程序”現修改為“采用A類辦法的,當招標控制價<0.3億元, 由招標人從投標報價在評標基準價計算取值范圍內的投標人中隨機抽取50家入圍(參與抽球的投標人數量超出搖球機的可搖數量范圍的,分次抽取:①對所有按規定可參與抽球的投標人數量的50%(以投標人代表號排序先后進行投放,當所有投標人數量的50%不能為整數時,小數點后數值均不計,多余的歸入另外一組)進行抽取,抽取數量也按50%(當50%不能為整數時,小數點后數值均不計,多余的歸入另外一組)同比例計算;②對另外50%參與抽球的投標人進行抽取);以此類推。”
3、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3節 專用合同條款 2.5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現修改為“2.5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發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條款規定執行。
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本項目提供支付擔保,支付擔保金額同履約擔保金額。支付擔保可以采用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擔保或建設工程保證保險等形式。”
4、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3節 專用合同條款 12.4.3 進度付款申請單的提交”現修改為“(1)單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提交日期為每月25號前提交,工程款按核定的實際工程進度造價的80%支付(增項有經預算審計且經縣項目分管領導審批的,按進度50%支付),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結算審計后付至結算審計價的85%,工程檔案和資產移交保管后付至97%,留質保金3%在質量保證期滿后付款。”
本補充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原招標文件內容與本補充通知相矛盾或不一致的,以本補充通知為準。
招標人:永泰縣城投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營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