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區北京路北側(西楚大道至張家港大道)沿線綠化提升工程已經宿豫發改投資(2024)24號批準建設,招標人宿遷市宿豫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即將進行公開招標,現對項目公平競爭審查情況公開征求潛在投標人的意見或建議。 一、發包方案 1、招標條件:滿足招標必要條件,資金來源已落實,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已完成(詳見附件)。 2、招標范圍:宿豫區北京路北側(西楚大道至張家港大道)沿線綠化提升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3、標段劃分:共分為1個標段,標段劃分科學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標,規避或部分規避招標。 二、標前市場調查 1、調查方式:通過咨詢方式選擇 5個具有代表性的調查對象開展需求調查,了解相關產業發展、市場供給、同類招標項目歷史中標信息,以及其他相關情況。 2、推薦品牌:本項目無推薦品牌。 三、招標文件 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具備園林綠化相關專業(園林綠化、風景園林、園林、園藝、林業或植保專業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專業以職稱證書或職稱評審表為準)。 4、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承擔過已竣工單項合同項目金額在480萬元(含)以上的園林綠化施工業績。 注:(1)業績證明材料須至少包括: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以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蓋章為準,四方公章缺一不可),否則不予認可。 (2)業績證明材料應能夠明確反映出:投標人名稱、項目負責人名稱、竣工驗收時間(多個竣工驗收時間,以最后一次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同一指標出現不一致的,以最小的為準)、工程內容[指園林、綠化、景觀為主的工程];如業績證明材料無法體現相應信息的,投標人可提供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否則不予認可。 (3)項目負責人業績非投標人承接的不予認可。 (4)業績證明材料須從宿遷市網員誠信庫中鏈接,未按要求鏈接的,視同投標文件中未提供相關資料。 (5)以上(1)、(2)、(3)、(4)不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認可。 5、本工程采用合理低價法。 6、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 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條款的10%作為預付款(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等額的預付款擔保,可采用銀行保函、保證擔保、保證保險等形式); 第二次付款:完成工程量50%時,支付至實際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0%(實際發生工程量價款大于合同價款的,支付至合同價款的40%); 第三次付款:經甲方組織初驗合格后,支付至實際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0%(實際發生工程量價款大于合同價款的,支付至合同價款的80%); 第四次付款: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滿12個月后,支付至實際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90%(實際發生工程量價款大于合同價款的,支付至合同價款的90%); 第五次付款:管養期滿且工程審計結束后付清余款(無息)。 7、其他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征求意見稿。 四、公平競爭審查結論 發包方案、標前市場調查、招標文件符合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及政策性文件,資質、業績等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和評標標準符合項目具體特點和滿足實際需要,未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或限制潛在投標人,競爭充分。 五、相關要求 1. 請各潛在投標人于2024年05月29日17時30分前通過投標人業務管理系統或以下電子郵箱方式反饋意見或建議。 招標人郵箱:576787369@qq.com 或招標代理郵箱:1103204636@qq.com 監管部門郵箱:sqggzyjy@126.com 2. 建議書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并加蓋單位公章: (一)建議人單位名稱、地址、郵政編碼; (二)建議項目的具體事實、理由、相關證據材料,以及明確的請求; (三)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四)提起建議的日期。 六、聯系方式 招標人:宿遷市宿豫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地址:宿遷市宿豫區創新大廈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蘇鵬輝 ***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建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宿遷市華康路55號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陳夢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