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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人信息
\n征集人名稱: 常山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公室
\n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縣常山縣
\n征集人和聯系方式: 汪女士-***
\n(二)采購項目信息
\n項目名稱: 2023-2024年度常山縣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框架協議項目
\n項目編號: CSZFCG-20230503-KJXY06
\n 標項信息: \n \n
\n \n 標項編號和名稱 \n 最高限制單價 \n 采購人范圍 \n \n \n 1-會計服務 \n 面議 \n 聯動區劃下所有采購單位 \n \n \n 3-預算績效服務 \n 面議 \n 聯動區劃下所有采購單位 \n \n \n 2-審計服務 \n 面議 \n 聯動區劃下所有采購單位 \n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及其審查方法和標準: \n \n
\n \n 序號 \n 供應商要求類型 \n 供應商要求內容 \n \n \n 1 \n 基本要求 \n 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其他工商等登記證明材料)掃描件(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掃描件 \n \n \n 2 \n 基本要求 \n 具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資格條件的聲明函 \n \n \n 3 \n 基本要求 \n 承諾遵守和履行本項目征集公告的各項規定和協議書條款,積極配合采購機構和采購監管部門的工作 \n \n \n 4 \n 基本要求 \n 供應商提供的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相關規定,并做到: \n
1、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廉政紀律和職業道德,保守工作資料數據的秘密。
2、嚴格按照采購人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會計、審計、預算績效等服務,接受采購人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同時按采購人的質量和進度要求及時提供結果以及與服務事項相關的資料。按采購人規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關文書和其他材料。
3、不得將承接的業務對外轉包,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相關準則和質量控制準則,降低執業質量,并同意對承擔相關業務的質量向社會公示;
4、愿意接受相關部門對項目質量的審查考核。\n \n 5 \n 基本要求 \n 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承接及費用要求: \n
1、計件價格: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服〔2011〕91號)核定標準的基礎上優惠不少于30%
2、計時價格:會計系列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不超過240元/小時,副高級技術職稱(或注冊會計師)專業人員不超過120元/小時,中級技術職稱及以下專業人員不超過80元/小時。各類人員的計時報價應統一優惠率。
3、采購人可與入圍供應商在以上最高限價的基礎上進行議價,以獲得更優惠的價格。\n \n 6 \n 基本要求 \n 承諾遵守本項目征集公告的各項規定和《2023-2024年度常山縣政府采購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框架協議》條款(協議內容詳見征集公告附件一)。 \n \n \n 7 \n 基本要求 \n 采購監管部門和采購機構有權根據執行情況調整限額標準及交易規則,供應商應無條件遵守操作規定和交易規則。 \n \n \n 8 \n 基本要求 \n 投標人必須是按照《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財政部令【2005】24號)相關規定批準成立的會計事務所或會計事務所分所。 \n \n \n 9 \n 基本要求 \n 須具有開展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業務的人員和能力并承擔相應風險,能夠依法維護委托人的權益并保守秘密(供應商需具有省級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資格證書,自有注冊會計師3名(含)以上。(需注冊在供應商單位)) \n \n \n 10 \n 基本要求 \n “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截圖 \n \n \n 11 \n 基本要求 \n “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詢截圖 \n \n \n 12 \n 基本要求 \n 供應商針對本項目的技術和服務承諾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本地化服務方案) \n
(四)框架協議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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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2024-12-31 | \n
(五)訂立開放式框架協議的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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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供應商: 常山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公室作為征集人,就關于“2023-2024年度常山縣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框架協議項目”進行采購,邀請供應商加入框架協議,現將本次采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供應商須知 1.項目編號:CSZFCG-20230503-KJXY06 2.項目名稱:2023-2024年度常山縣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框架協議項目 3.采購內容:確定2023-2024年度常山縣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框架協議項目供應商。本次公開征集的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的服務內容是預算單位部門決算報表核查、會計信息質量檢查,財政專項資金檢查、會計監督、決算審計、預算績效管理等報務業務。 4.服務要求:(1)甲方確定乙方為協議期內定點供應商。乙方可以承接各用戶的會計、審計、預算績效評價咨詢服務。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為用戶提供會計、審計、預算績效評價咨詢服務。 (3)乙方需具有面向甲方的專屬用戶服務團隊和服務熱線,售后服務體系完善;同時要求在常山縣內具有較強的本地化服務能力,承諾保證按合同規定提供現場服務工作,保證服務質量,及時解決問題。 (4)如用戶提出要求,乙方有義務免費為用戶設計提供咨詢、制定采購需求。 (5)提供會計、審計、預算績效評價咨詢服務業務需符合法律程序。 (7)驗收標準。乙方提供的服務必須符合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技術標準和規范,滿足用戶需求。 5.最高限價:(1)計件價格: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服〔2011〕91號)核定標準的基礎上優惠不少于30%。 (2)計時價格:會計系列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不超過240元/小時,副高級技術職稱(或注冊會計師)專業人員不超過120元/小時,中級技術職稱及以下專業人員不超過80元/小時。各類人員的計時報價應統一優惠率。 6.框架協議的期限:自供應商在線申請通過審核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7.服務對象范圍:常山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 8.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以及本項目征集公告規定的條件; (2)須具有開展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業務的人員和能力并承擔相應風險,能夠依法維護委托人的權益并保守秘密;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必須是按照《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財政部令【2005】24號)相關規定批準成立的會計事務所或會計事務所分所; (4)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特別提示: 本項目申請供應商名稱必須與發票開具單位名稱一致。 | \n
(六)供應商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申請的方式、地點,以及對申請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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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應商申請截止時間:2024年12月31日 2.供應商申請地點:政采云平臺(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utm=luban.luban-PC-4934.ct001.18.33dfc280715311edb4022959f1807ba5,搜索對應項目,點擊“立即參與”)在線申請,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請。 注:申請前先在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zfcg.czt.zj.gov.cn/)注冊入庫成為正式供應商,若已入庫供應商有企業相關信息變化的,應當更新信息。(具體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用戶入駐/登錄——用戶注冊——供應商登記”)。 3.供應商在線申請時按系統提示進行操作,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提交申請資料。若對系統操作有疑問,可登錄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點擊右側咨詢小采,獲取采小蜜智能服務管家幫助,或撥打政采云服務熱線95763獲取熱線服務幫助。 4.供應商登錄政采云系統,提交項目聯系人、項目聯系人聯系方式、報價承諾等信息,經征集人審核后以上信息將在政采云平臺框架協議模塊中展示。 | \n
(七)適用框架協議的采購人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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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動區劃下所有采購單位 | \n
(八)協議方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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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框架協議采購的兩階段,供應商均可依法提出質疑和投訴。框架協議訂立階段,供應商如認為征集相關的文件、過程和入圍結果使自己權益受損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質疑,對質疑答復不滿意或征集人未按時答復的,可依法向財政部門提出投訴。合同授予階段,供應商如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權益受損的,可依法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對質疑答復不滿意或采購人未按時答復的,可依法向財政部門提出投訴。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按照合同約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 \n
(九)入圍供應商清退和補充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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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圍供應商清退情形 入圍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簽訂框架協議的,取消其入圍資格;已經簽訂框架協議的,解除與其簽訂的框架協議: (1)惡意串通謀取入圍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虛假材料謀取入圍或者合同成交的; (3)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采購人請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約定履行的; (5)框架協議有效期內,因違法行為被禁止或限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 (6) 框架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 2.在框架協議有效期內,如發現供應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根據協議的要求,按規定程序對違規供應商予以清退(解除框架協議);并根據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禁止其參與下一次框架協議的簽訂。 (1)供應商提供虛假發票的; (2)超過協議價格提供服務的; (3)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采購人訂單的; (4)供應商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爭攬業務,引起投訴并經采購機構查實的; (5)供應商服務態度差,被采購人有效投訴二次以上(含二次并經查實); (6)未經采購人同意,供應商擅自將服務事項轉包給其他單位的; (7)因供應商沒有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開展工作,導致工作結果產生負面影響,或重大違紀違規問題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 (8)對工作時發現的問題隱瞞不報或未如實報告的,提交虛假審核結論材料或相關文書、資料的。 (9)違反廉政規定的,或泄露委托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工作秘密的。 (10)中標人的組織機構、財務能力、信譽情況等各項資格條件發生變化,已不具備協審條件的。 (11)供應商供貨數量、費用結算等方面弄虛作假的; (12)發現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11)征集人或監管部門認為其他應當予以清退的情形。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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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采購合同文本:
\n 政府采購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合同
(十一)付費標準、費用結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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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圍供應商按照承諾的價格,按要求在結算時向采購人提供發票、政府采購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合同等。入圍供應商通過政采云平臺起草政府采購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合同后報采購人審核,雙方確認完成在系統電子備案后按照財政部門規定進行結算。 | \n
(十二)入圍產品升級換代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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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期內,入圍供應商相關信息發生變化或調整的,應主動進行信息變更和維護,及時告知征集人并報送相關材料,經征集人審核后生效。 | \n
(十三)用戶反饋和評價機制:
\n根據《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浙江省財政廳關于簡化供應商信息登記和試行供應商誠信管理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在網上采購系統中設置相應考核指標,接受采購人和服務對象對入圍供應商履行框架協議和采購合同情況的反饋與評價,并將用戶反饋和評價情況向采購人和服務對象公開,作為第二階段直接選定成交供應商的參考。 | \n
(十四)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n協議期內,入圍供應商相關信息發生變化或調整的,應主動進行信息變更和維護,及時告知征集人并報送相關材料,經征集人審核后生效。 | \n
附件:
\n2023-2024年度常山縣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框架協議項目.doc 附件一:2023-2024年度常山縣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框架協議項目協議書.doc 附件二:政府采購會計、審計、預算績效服務合同.docx | \n
提交申請地址:開放式框架協議報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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