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縣鵬源科技項目工程施工答疑澄清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壽縣鵬源科技項目工程施工(項目編號:2023GCSX0078)發布答疑澄清如下:
一、提問回復
1.根據招標文件中第二章投標人須知中第1.4.1.2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中第7條其他要求:“(3)委托代理人、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開標之日前一年內六個月在投標人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等社保證明材料,具體可通過下述形式之一:①社保管理機構官方網站社保自助打印證明原件;②社保管理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③經評標委員會認可的其他證明材料。”
我單位提問如下: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建設廳“關于退休人員參與工程投標提供社保證明材料問題的答復”中明確回復“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供人員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因退休人員(包括提前退休人員)無法提供社保證明,投標人可以提供身份證、退休證及投標人企業的聘用合同。提交的注冊執業證書中聘用企業名稱必須與投標人企業名稱一致”。請問退休人員(包括提前退休人員)的注冊人員社保證明材料,按以上省住建廳要求注冊人員提供“身份證、退休證及投標人企業的聘用合同。提交的注冊執業證書中聘用企業名稱必須與投標人企業名稱一致”材料,能否應予以認可?
回復:不認可,按招標文件執行。
注:其他內容不變,此答疑文件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安徽新橋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安徽壽州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