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丹青文化旅游產業集團有限公司部分資產(業態項目)租賃權(招商)電子競價成交公告
本單位定于2023年5月16日10時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遵義市)國有產權電子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電子交易系統,網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login.aspx?ReturnUrl=%2fZYHY%2f),以網絡競價方式,對赤水丹青文化旅游產業集團有限公司部分資產(業態項目)租賃權(招商)進行公開電子競價。現公告如下:
一、標的基本情況
序號 |
標的物名稱 |
建筑面積(m2) |
固定分成(第一年起拍價,元/年) |
固定分成(第一年成交價,元/年) |
受讓人 |
備注 |
1 |
“丹青物色”旅游商品店業態項目 |
82m2 |
14400.00 |
14400.00 |
王華 |
一、固定分成。乙方第一年按照14400元/年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分成費用。后續固定分成按照上年度分成費用的5%遞增,即第二年15120元、第三年15876元、第四年16669.8元、第五年17503.29元(乙方固定分成以年度為單位、按照先付費后使用的原則向甲方支付固定分成費用)。 二、指定商品銷售。乙方除銷售自己商品外,還需提供商品專柜一并銷售甲方指定的商品。指定商品銷售分成根據各商品價格后期入駐店面銷售時另行協商,乙方自有產品銷售金額歸乙方,不予甲方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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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丙安紅色講習所業態項目 |
1200m2 |
57120.00 |
57120.00 |
赤水市金溢酒店管理旅游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
一、固定分紅。17間住宿房間按照57120元/年的標準收取固定分成費用; 二、銷售收入分紅。教學樓由市場主體采取獨立經營的方式,并按照該教學樓獨立銷售收入40%的標準向項目業主支付銷售收入分紅。確保每年支付保底銷售收入分紅費用不低于5000元,即當年銷售收入的40%不足5000元時,市場主體按5000元/年的標準向公司支付銷售收入分紅費用,當年銷售收入的40%大于5000元時,雙方根據項目銷售收入據實計算進行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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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溪驛站業態項目 |
872.61m2 |
36000.00 |
36000.00 |
赤水市金溢酒店管理旅游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
一、固定分成。起底標準按照3000元/月向業主支付固定分成。 二、營業額分成。營業額分成根據營業收入界定起底標準:①當市場主體年營業收入小于或等于50萬元時,市場主體支付業主的營業額分成費用為營業收入的1%;②市場主體年營業收入大于50萬元而小于或等于100萬元時,市場主體支付業主的營業額分成費用為該區間營業收入的2%+50*1%;③當市場主體年營業收入大于100萬元時,市場主體支付業主的營業額分成費用為超出100萬元部分營業收入的3%+50*2%+50*1%。具體核算支付時間以每完成合作六個月進行一次核算支付,完成合作一年后的次月進行年度核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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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丹青文化旅游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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