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退還滯留資金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有部分交易當事方交納資金滯留中心賬戶,根據有關規定,限期予以退還: 一、辦理地點 辦理地點:交易中心五樓交易二股(506室) 二、辦理程序 投標人提交本單位的銀行賬戶資料和資金往來收據。客戶名稱填“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往來項目填“延交采財×× 號投標保證金”,金額項填本單位交納的投標保證金數額,并填明開票人和開票日期,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章,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中標公司除需提供以上手續外,還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注意事項 企業名稱、銀行賬戶等企業信息有變更的,在辦理退還申請時需提交企業變更有關證明資料。投標人委托代理人辦理的,委托代理人需出示法人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原件。 四、聯系電話 0373—7106618 五、詳細名單見附件 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