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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省道229線清河口至嘉峪關公路養護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由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以內交發[2022]820號文件批準實施,施工圖設計已由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以內交發[2023]274號文件批復,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及地方自籌,招標人為額濟納旗交通運輸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施工總承包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路線全長約126公里,按三級公路標準設計,路基寬度為8.5米,路面寬度為7.0米。主要養護內容為:對部分段落病害處理,整體加鋪基層、面層,對全線防護及排水設施進行補強加固,全線涵洞拆除新建,補充完善交通安全設施。 2.2、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為2023年7月1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總工期共6個月。 2.3、標段劃分及招標范圍: 本項目共設置1個施工總承包標段,招標范圍為路基、路面、排水防護、路線交叉、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房建等附屬工程、環保及安全生產等工程的施工。標段劃分詳見下表: 監理標段 施工標段 起止樁號 標段里程(Km) 主要工程內容 QJJL-1 QJSGZCB K53+815~K96 42.185 標段范圍內路基、路面、橋涵、排水及防護、路線交叉、交通安全設施、房建等工程。 QJJL-2 K96~K138 42 標段范圍內路基、路面、橋涵、排水及防護、路線交叉、交通安全設施等工程。 QJJL-3 K138~K179+765 41.765 標段范圍內路基、路面、橋涵、排水及防護、路線交叉、交通安全設施。 2.4、工程地點:省道229線清河口至嘉峪關公路。 2.5、最高投標限價為:人民幣201417691.00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并具備以下資格: (1)具備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路基路面養護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備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養護工程施工二類乙級資質證書,并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自有或依托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質量監督機構頒發的公路工程綜合類乙級及以上試驗檢測資質的試驗檢測機構,且該試驗檢測機構在“公路水運工程質量試驗檢測管理信息系統”中“試驗檢測機構查詢”查詢屬實并在有效期內。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本規定僅適用于《關于發布公路工程從業企業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2011〕114號)文件的要求)。 投標人資格要求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5、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評標辦法 4.1、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雙信封形式的“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 4.2、本次招標評標辦法詳見公告附件。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報名時間及招標文件獲取時間:詳見“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交易平臺”發布的本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日程安排表》。 5.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報名時間內登陸“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alsggzyjy.cn)”,通過“用戶登錄”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其中平臺選擇“建設工程”,角色選擇“投標人”,進行網上報名。未辦理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的投標人,請根據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關于辦理建設工程、政府采購網上交易信息化平臺CA數字證書有關事宜的通知》進行辦理,辦理成功后方可參與本工程招投標活動。具體的操作流程及投標文件制作詳見網站“服務指南-資料下載-建設工程”《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平臺操作手冊——投標人(二期系統)》。 投標系統技術支持電話:*** CA數字證書購買咨詢電話:***(一證通)、***(內蒙古CA) CA數字證書客服電話:400-0471-888(一證通)、***(內蒙古CA) 5.3、招標文件的獲取方式:招標文件可在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的本項目招標公告下方“附件下載”中免費下載;其他資料(含招標文件)請在《招標日程安排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平臺”下載,逾期將無法下載。投標人未在《招標日程安排表》規定的時間內下載招標資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5.4、投標人自網上報名日起,應隨時登陸“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平臺”,在“投標管理-招標質疑歷史”欄目下查看招標人關于本項目相關補遺書及通知,招標人不另行通知。 5.5、招標文件費用:本次招標文件的費用為0元。 6、投標保證金 6.1、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捌拾萬元整(800000.00元)。 6.2、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銀行電匯或轉賬支票,金融機構保函。 6.3、采用銀行電匯或轉賬支票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標人須在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在“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平臺”——“投標管理——保證金信息”欄目下獲取投標保證金收款子賬號,并從投標人基本賬戶向保證金子賬戶中足額一次性繳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人遞交后可通過系統平臺“保證金信息”自行查詢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詳見“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系統平臺”發布的本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日程安排表》,以到賬時間為準,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其他現金繳納方式視為無效保證金。嚴禁投標人采用EFT支付系統(電子金融結算系統,即電子支付又稱電子資金轉賬系統)的方式交納保證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導致網上系統無法識別投標保證金繳納信息,視為未按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6.4、采用金融機構保函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標人須在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在“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平臺”——“投標管理——保證金信息”欄目中點擊本項目“申請保函”按鈕。在線辦理成功后可點擊“查看保函”按鈕查看或下載。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詳見“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系統平臺”發布的本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日程安排表》,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金融機構保函應由有資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專業擔保機構、保險機構開具,保函內容應包括投標保證金金額、保函的有效期限、保證的內容等。 7、投標文件的制作、遞交及相關事宜 7.1、工程現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 本次招標不統一組織工程現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7.2、投標文件的制作: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以下程序,確認投標。 (1)在“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平臺”-“投標管理-設置授權委托人”欄目選擇委托代理人,選擇的委托代理人必須與投標文件授權委托書中委托代理人一致; (2)在“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平臺”-“投標管理-投標文件制作”欄目將投標函相關信息錄入到建設工程平臺“投標函”中;將電子版(PDF格式)投標文件(含第一信封及第二信封)上傳至“投標文件制作”各自指定入口中,上傳后需使用CA數字證書進行電子簽章、簽字并保存,如簽章文件過大導致保存簽章文件失敗,可將簽章后的文件另存到本地后,再上傳至建設工程平臺;在“評標頁碼設置與自評分數”欄目設置相應頁碼;最后點擊“確認投標”。 投標企業上傳的投標文件必須使用微軟office工具編制并轉換成PDF文件格式,然后上傳至系統進行電子簽章,堅決不允許在已生成的PDF格式文件上使用編輯工具進行二次修改,因此而造成在線預覽文件與實際文件不一致的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 7.3、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本項目招標公告后附《招標日程安排表》。 7.4、投標文件遞交方式:電子版投標文件在“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平臺”完成本招標項目的投標文件制作后點擊“確認投標”。本項目投標階段不需要提供紙質投標文件。 7.5、開標地點: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西城區西花園北街阿拉善盟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六樓(阿拉善盟新政務大樓)。 7.6、開標簽到:本項目開標活動全部采用不見面方式進行,投標人一律不到現場,只需在網上簽到即可(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日程安排表》上[投標人簽到(現場遞交標書)開始時間]至[投標人簽到(現場遞交標書)結束時間]時間內在交易系統進行網上簽到,否則開標三方解密后系統視為無效投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負。投標人在系統內自行簽到的步驟:開標管理-開標會議-在界面中選中待開標項目-點擊“人員簽到”按鈕進行簽到即可(詳見“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服務指南-資料下載”中的建設工程或政府采購系統操作手冊)。所有投標人可實時在線查看開標一覽表情況。 8、操作系統及瀏覽器使用說明 為保證您正常參與網上交易活動,要求操作系統使用Win7(32、64位),瀏覽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非兼容模式,其它操作系統與瀏覽器會影響系統運行,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以下網站上發布: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 內蒙古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zbgg.nmgztb.com.cn/) 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政務網站(http://jtyst.nmg.gov.cn/) 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alsggzyjy.cn) 額濟納旗門戶網(http://www.ejnq.gov.cn) 10、招標人及招標代理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額濟納旗交通運輸局 地 址:阿拉善盟額濟納旗達來呼布鎮 電 話:*** 招標代理:內蒙古皓陽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 聯 系 人:袁先生 電 話:*** 11、監督部門聯系方式 監督機構:額濟納旗工程招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 地 址:額濟納旗達來呼布鎮 監督電話:***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附 錄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項 目 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要求 獨立法人資格 具有國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資質等級 (1)具備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路基路面養護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備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養護工程施工二類乙級資質證書,并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自有或依托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質量監督機構頒發的公路工程綜合類乙級及以上試驗檢測資質的試驗檢測機構,且該試驗檢測機構在“公路水運工程質量試驗檢測管理信息系統”中“試驗檢測機構查詢”查詢屬實并在有效期內。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財務要求 為本項目承諾的流動資金不少于2000萬元人民幣。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業績要求 近五年內(2018年5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交工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2項三級或以上瀝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新建、改建、擴建或養護工程均可)的施工任務。 注:在對投標人進行施工業績審查時,與投標人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的業績不能作為投標人的業績。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譽要求 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規定的情形: 投標人2021年度在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從業單位信用評價結果”中被評定為“D”級; 投標人2022年度在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獲得的交通建設市場信用評價等級為“D” 級。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安全負責人最低要求) 人員 數量 資格要求 在崗要求 項目 經理 1名 1、路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持有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建造師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單位名稱一致); 2、取得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行業類別代碼為G(公路工程)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項目經理至少擔任過1項三級或以上瀝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新建、改建、擴建或養護工程均可)施工任務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職務。 4、必須在本單位參加社保; 無在崗項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項目總工 1名 1、路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2、取得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行業類別代碼為G(公路工程)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項目總工至少擔任過1項三級或以上瀝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新建、改建、擴建或養護工程均可)施工任務的項目總工職務。 4、必須在本單位參加社保; 安全負責人 1名 1、取得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行業類別代碼為G(公路工程)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2、必須在本單位參加社保; 合計 3名 注:表中人員不得兼職。 附件2: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條款號 評審因素與標準 1 評標方法 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1)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優先; (2)商務及技術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3)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系統中《開標會議簽到表》中簽到時間較前的投標人優先。 2.1.1 2.1.3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第一個信封)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名稱(如有)、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保證金金額、工期(且填報的工期與建設工程平臺中“投標函”中填寫的工期一致);以及工程質量要求及安全目標;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c.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d.投標函簽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e.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提供了《公共資源交易信用承諾函》。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必須按招標文件規定由法定代表人在規定位置電子簽名、在規定位置電子簽章)。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電匯或轉賬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一次性匯入或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應由有資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專業擔保機構、保險機構開具,保函內容應包括投標保證金金額、保函的有效期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保證的內容等。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標文件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且按招標文件規定進行電子簽名并進行電子簽章。授權委托書出具的日期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標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標人如有分包計劃,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11 款規定,且按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了“擬分包項目情況表”。 (6)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電子簽名并進行電子簽章,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標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7)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8)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未出現有關報價的內容。 (9)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限。 (10)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1)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12)按招標文件規定遞交了電子版投標文件。 (13)投標函上填寫的投標人名稱與投標文件封面以及建設工程投標系統中顯示的投標人名稱一致。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如有)、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d.投標函簽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必須按招標文件規定由法定代表人在規定位置電子簽名、在規定位置電子簽章)。 (3)投標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4)投標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6)投標人若填寫工程量固化清單,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據、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單中投標報價匯總表中的投標報價與投標函大寫文字報價以及建設工程平臺中“投標函”中填寫的報價必須一致。 (7)按招標文件規定上傳了電子版投標文件。 2.1.2 資格評審標準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和試驗檢測機構資質證書。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應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績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6)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及項目總工、安全負責人資格、在崗情況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7)投標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8)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第1.4.4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9)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5項規定。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3.6.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查詢以下網站對投標人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相關網站發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應查詢的信息如下: (1)“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投標人失信信息進行核實; (2)“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投標人股東信息進行核實;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建造師網”或其他政府相關部門網站對投標人提供的建造師注冊證書等信息進行核實; (4)“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信息公共查詢平臺”對投標人提供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等信息進行核實。 條款號 條款內容 編列內容 2.2.1 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1)施工組織設計,滿分40分; (2)主要人員,滿分 25分; (3)企業業績,滿分 10分; (4)履約信譽,滿分 15 分; (5)技術能力,滿分 10分; 2.2.3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 評標價計算公式: 評標價=阿拉善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平臺“投標函”中填報的價格 3.2.4 通過第一個 信封詳細評 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選擇前3 名通過詳細評審。 注:當排名最后的投標人出現并列時,仍只允許3名投標人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并列排名的投標人將按照下列優先順序擇優選擇:①施工組織設計評分高的優先;②建設工程系統平臺中投標人簽到時間較前的投標人優先通過第一信封評審。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評分 標準 條款號 評分因素 評分因素權重分值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分值 2.2.2(1) 施工組織 設計 40分 對本項目施工管理的總體安排 5分 對本項目施工管理的總體安排等進行評審,較為合理、可行的得3分,完整、科學的得3~5分。 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劃 5分 對本項目施工組織結構、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施工總體進度計劃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內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得3~5分。 項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 7分 對本項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的科學性、合理性,與項目實際結合的緊密程度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完整的得4.2分,內容全面的并且合理可行的得4.2~7分。 工期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3分 對是否滿足總工期和階段工期要求、工期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證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完整的得1.8分,內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質量、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農民工的權益保障制度及措施 5分 對質量、安全生產是否滿足要求、質量管理體系、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農民工的權益保障制度及措施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內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文物保護、文明施工、節能減排、森林草原防火防控措施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5分 對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文物保護、文明施工、節能減排、森林草原防火防控措施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內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 5分 對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內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針對本項目建議 5分 對本項目及業主的建議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內容全面、符合本項目實際的,得3~5分。 2.2.2(2) 主要人員 25分 項目經理任職資格 15分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得12分;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的基礎上,項目經理具有路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得3分; 項目總工任職資格 10分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得7分;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的基礎上,項目總工具有路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得3分。 2.2.2(3) 其 他 因 素 企業業績 10分 近5年完成的類似工程施工經驗 10分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得10分; 履約信譽 15分 履約信譽 15分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得15分; 技術能力 10分 本次招標招標人不考核此項內容,投標人均得10分。 1.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雙信封形式的“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主要人員、技術能力等因素進行評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對排名在招標文件規定數量以內的投標人的報價文件進行評審,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規定的優先次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2.評審標準 2.1初步評審標準 2.1.1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3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 (1)施工組織設計: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評分因素: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第一個信封評分評分標準 (1)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程序 3.1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 3.1.1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至第3.5.6項規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資料,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款規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2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 3.2.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各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1)按本章第2.2.2項(1)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施工組織設計部分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項(2)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主要人員部分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項(3)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其他部分計算出得分C。 3.2.2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A+B+C。 3.2.4評標委員會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評標辦法前附表規定數量以內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通過詳細評審。 3.2.5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初步評審的投標人不少于3個且未超過評標辦法前附表第3.2.4項規定數量的,均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詳細評審,不再對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文件進行評分。 3.3第二個信封開標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后,招標人將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5.1 款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開標。 3.4 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 3.4.1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1項、第2.1.3項規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2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4)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子目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4.3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有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漏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減少了報價范圍,則漏報的工程子目單價、合價和總額價或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中減少的報價內容視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之中。 (2)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多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增加了報價范圍,則從投標報價中扣除多報的工程子目報價或工程子目報價中增加了報價范圍的部分報價。 (3)當單價與數量的乘積與合價(金額)雖然一致,但投標人修改了該子目的工程數量,則其合價按招標人給定的工程數量乘以投標人所報單價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如有),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5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 3.5.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 2.2 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和標準進行價格折算,計算出評標價,并編制價格比較一覽表。 3.5.2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6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3.6.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查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對投標人的資質、業績、主要人員資歷和目前在崗情況、信用等級等信息進行核實。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發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 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6.2評標委員會應對在評標過程中發現的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存在的串通投標的情形進行評審和認定。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b.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c.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 d.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e.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b.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c.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d.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e.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f.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個人的賬戶轉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a.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b.招標人直接或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c.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 d.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e.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f.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a.使用通過受讓或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 b.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c.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業績; d.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e.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f.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7 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3.7.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7.2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的修正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7.3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標文件規定的或給發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8不得否決投標的情形 投標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12.3 項所列情形的,均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不得否決投標人的投標,應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12.4 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3.9評標結果 3.9.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在評審過程中,如通過第一信封商務文件和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人在 3 個以上的,招標人應當進行第二信封報價文件開標;在對報價文件進行評審后,有效投標不足 3 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可以否決全部投標。未否決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中標候選人。如通過第一信封商務文件和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人少于 3 個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未否決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招標人應當進行第二信封報價文件開標,但評標委員會在進行報價文件評審時仍有權否決全部投標;評標委員會未在報價文件評審時否決全部投標的,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中標候選人。 3.9.2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評標辦法前附表
項目名稱 | 省道229線清河口至嘉峪關公路養護工程 | 工程編號 | AM-2023-JS-0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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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開始時間 | 2023-06-01 09:00:00 | 報名結束時間 | 2023-06-21 09:20:00 |
獲取招標文件開始時間 | 2023-06-01 09:00:00 | 獲取招標文件結束時間 | 2023-06-21 09:20:00 |
投標人提出問題截止時間 | 2023-06-11 17:00:00 | 招標人網上澄清截止時間 | 2023-06-06 17:00:00 |
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 | 2023-06-21 09:20:00 | 網上投標報價截止時間 | 2023-06-21 09:20:00 |
投標人簽到(現場遞交標書)開始時間 | 2023-06-21 07:30:00 | 投標人簽到(現場遞交標書)結束時間 | 2023-06-21 09:20:00 |
開標時間 | 2023-06-21 09:20:00 | 開標地點 | 3號開標室 |
評標地點 | 3號評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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