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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軌道交通TOD甘棠路項目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合肥市包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包河區發改委項目備案表-軌道交通TOD甘棠路項目、2212-340111-04-01-938727
1.4 招標人: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主:合肥甘棠軌道置業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自籌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合肥軌道TOD甘棠路項目一期EPC總承包工程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3BFFGZ00962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3BFFGZ00962
2.5 建設地點:合肥市
2.6 建設規模:甘棠路TOD項目位于上海路以東、平塘王路以西、南淝河路以北、甘棠路以南,用地面積共132.64畝,規劃屬性為住宅、商業、幼兒園用地(A地塊為住宅用地,面積為64.83畝;B地塊為住宅用地,面積為45.83畝;C地塊為商業用地,面積為13.88畝;D地塊為幼兒園用地,面積為8.10畝),總建筑面積約27萬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價:47973萬元
2.8 計劃工期:915日歷天
2.9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為A地塊范圍內建筑工程,包含13棟住宅、營銷展示中心及相關附屬用房,建筑面積約12.67萬平方米。本項目單體為裝配式建筑,裝配率不低于30%。本次工程總承包招標范圍包括項目紅線范圍內的施工圖設計、施工總承包、采購、安裝、工程驗收、竣工備案及項目建成后的維修維保工作。工作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配合項目前期報批報建、測繪、各類圖紙審查配合工作,施工圖設計、施工總承包、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項目建設期服務及全過程所有審批環節的論證、考察、評審、評估工作(含發生的費用)、各類檢測(不含第三方檢測)直至項目驗收合格整體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維修維保工作。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招標范圍”、地勘報告、規劃設計方案、建筑圖紙及補充答疑等招標資料。
本項目采用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工程總承包(EPC)招標方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及其附件等。
2.10 項目類別:工程總承包
2.11 質量標準: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有效的以下工程設計資質之一:
①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②建筑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③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要求:
(1)項目經理要求: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2)設計負責人要求: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和高級及以上職稱;
(3)施工負責人要求: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4)項目經理與施工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與設計負責人不得為同一人。
3.1.3 投標人業績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備下列業績之一:
(1)單個合同中建筑面積不少于8萬平方米的居住建筑的工程總承包業績。
(2)單個合同金額不少于3.3億元的居住建筑的工程總承包業績。
注:工程總承包業績是指包含工程設計、采購、施工或者設計、施工等階段的設計施工總承包(或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或EPC工程總承包等)項目業績。
3.1.4 項目經理業績要求: / 。
3.1.5 財務要求: /
3.1.6 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3.1.7 本招標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方總數量不超過3家;
(2)承擔設計任務的聯合體成員方須具備上述3.1.1(1)要求的設計資質;
(3)承擔施工任務的聯合體牽頭方須具備上述3.1.1(2)要求的施工資質,且各方承攬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4)聯合體各方均須符合3.1.6信譽要求。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第1.4.4項規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3年05月20日00:00至2023年06月13日11:00。
4.2 獲取方式:
(1)本招標項目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
(2)潛在投標人可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服務系統(以下簡稱“電子服務系統”)查閱招標文件,如參與投標,則須在本條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內通過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獲取招標文件。
(3)招標文件獲取過程中有任何疑問,請在工作時間(9:00-17:30,節假日休息)撥打技術支持熱線(非項目咨詢):4009980000。項目咨詢請撥打電話:***、66223831。
(3)招標文件獲取過程中有任何疑問,請在工作時間(9:00- 17 :30,節 假日休息)撥打技術支持熱線(非項目咨詢): 4009980000 。 項目咨詢請撥打電話: ***、66223831
4.3 招標文件價格:每套人民幣0元整,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06月13日11時0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6. 資格審查方式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7.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采用定性評審法,定標辦法采用票決隨機法,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及定標辦法”。
8. 開標時間及地點
8.1 開標時間:2023年06月13日11時00分
8.2 開標地點:
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要素交易市場A區(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2樓8號開標室
本招標項目采用“云上開標大廳”方式開標。
9. 招標文件的異議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 應當在規定時間前通過電 子交易系統在線提出或以其他書面形式提出。
10.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11. 聯系方式
11.1 招標人
招 標 人: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陽路17號
郵 編:230000
聯 系 人:蔡工
電 話:***、69008898
11.2 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郵 編:230000
聯 系 人:張工
電 話:***、66223831
11.3 電子交易系統
電子交易系統名稱: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
電子交易系統電話:400 998 0000
11.4 電子服務系統
電子服務系統名稱: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
電子服務系統電話:0551-12345
11.5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
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
電 話:***、66223546
12. 其他事項說明
12.1投標人應合理安排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特別是網絡速度慢的地區防止在系統關閉前網絡擁堵無法操作。如果因計算機及網絡故障造成無法完成招標文件獲取,責任自負。
12.2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
13. 投標保證金賬戶
標段簡稱:1標段
戶名: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 ***9
開戶銀行: 中國銀行合肥廬陽支行
戶名: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 1023701021001095993243752
開戶銀行: 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