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0線烏江特大橋結構健康監測系統建設招標文件第2號補遺書
各投標人:
招標人就《G210線烏江特大橋結構健康監測系統建設招標文件》(以下稱“招標文件”)發布第2號補遺書。投標人應一并閱讀補遺書與招標文件,如本補遺書與招標文件發生矛盾,以本補遺書內容為準。本補遺書具體補充或修改如下:
(一)招標文件修改
1、招標文件《投標人須前附表》中第10.19款“編列內容”修改為以下內容:
招標代理服務費:
供應商中標后,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的同時向采購人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支付采購代理費,采購代理費根據《貴州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費取費規范》(黔招協通〔2017〕08號)文件規定的工程類項目計算后計取,該項費用已含入投標報價之中,采購人不再單獨支付。
招標代理費金額為:15972.00元。
招標代理服務費包含于投標人投標報價中,投標人報價時應綜合考慮。
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支票、匯票、電匯、現金或招標代理認可的一種方式,向重慶市市建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指定的銀行帳號(即戶名:重慶市市建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貴陽市寶山南路支行,帳號:***7),一次性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
如果中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招標人有權沒收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招 標 人:貴州省遵義公路管理局
招標代理:重慶市市建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 0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