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根據各投標人提出的問題,答復如下:
1、招標公告中要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擔任過項目合同總金額 8000 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施工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請問此處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是否包含施工業績或設計業績或 EPC業績項目經理。
答復:均包含。
2、提問:招標公告“3.1.6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①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證);②擔任過項目合同總金額 8000 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施工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11.“類似項目” 是指項目合同總金額 8000 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EPC 總承包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招投標信息發布網站的中標公示網頁截圖及網址或省級及以上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中項目詳情頁截圖及網址,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提供的業績均可)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或設計項目或施工項目” 請問:項目經理業績類型提供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或設計項目業績或施工總承包項目業績是否均能滿足本項目資格要求?
答復:本項目資格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
3、提問:招標文件要求,總承包計劃工期:150 日歷天;其中:□勘察周期:日歷天 ?設計周期:40 日歷天 □采購交貨期限:日歷天 ?施工工期:110 日歷天 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3-07-10;計劃竣工日期:2023-12-15。按總承包工期150日歷天來算,若計劃開工日期為2023-07-10,則計劃竣工日期應為2023-12-7。請明確工期要求。
答復:現修改為計劃竣工日期:2023-12-6
4、提問:招標文件封面和新點軟件版投標文件格式中的項目名稱為2023年樊城區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招標公告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項目名稱為2023 年樊城區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工程總承包(EPC),請明確項目名稱以哪一個為準。
答復:詳見本項目招標公告。
5、提問:招標文件P89頁“14.3.2 進度付款審核和支付:進度付款的審核方式和支付的約定: 當工程量完成至 80%時,發包人支付 50%的合同價款,工程竣工驗收后,發包人支付不超過合同總價 80%的合同價款。項目竣工驗收后,根據財政資金情況,發包人實際支付合同款時間可能延長至 5-7 年,具體時間以發包人實際情況為準。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約定付款時,承包人不得據此理由擅自停工并向發包人提出訴訟......” 請問:條款中“項目竣工驗收后,根據財政資金情況,發包人實際支付合同款時間可能延長至 5-7 年,具體時間以發包人實際情況為準。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約定付款時,承包人不得據此理由擅自停工并向發包人提出訴訟。”的描述,與國務院第712號令《政府投資條例》“第二十二條 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落實到位。政府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相沖突。本條款中的相關描述能否予以刪除?
答復:現修改為:“進度付款的審核方式和支付的約定: 當工程量完成至 80%時,發包人支付 50%的合同價款,工程竣工驗收后,發包人支付不超過合同總價 80%的合同價款。由于該工程系政府投資工程,資金撥付以財政資金撥付到委托人賬號為準。如遇財政資金不能按時撥付,致使施工費不能正常撥付,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6、提問:招標文件及其附件中未明確提供地下管線資料和臨時設施場地資料。 請問:能否明確提供地下管線資料及臨時設施場地位置資料?若不能提供資料是否意味著有工程總包承方擔所有風險?
答復:招標文件上傳的附件是目前最詳盡的資料,請投標單位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并結合本項目招標文件編制投標文件。其他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中專用合同條款中2.2.2。
其它內容不變,特此公告。
采 購 人:襄陽市樊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地 址:襄陽市樊城區立業路6號
聯 系 人:喬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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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代理機構:湖北路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陽市襄城區檀溪路163號
聯 系 人:張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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