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龍溪河新干段水質鞏固提升項目
補遺說明文件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龍溪河新干段水質鞏固提升項目的招標文件作如下補遺:
一、原招標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標文件專用要約條款3.3.2 “材料供應要求:所有主要材料管材等均由甲方提供。施工前必須檢查各種材料的來源和質量,所有材料都應按現場取樣檢測,經質量認可后方可訂貨。”現修改為“材料供應要求:材料、設備均由乙方自行采購。但質量、品牌、規格在采購前必須征得建設單位確認。施工前必須檢查各種材料的來源和質量,所有材料都應按現場取樣檢測,經質量認可后方可訂貨。”
二、原招標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標文件專用要約條款12.1.1說明事項第9點中“(12)根據(吉市管辦字【2018】4 號)文件通知投標人應當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結果并生成信用信息報告,信用信息報告加蓋單位公章在投標文件中體現,其查詢記錄截圖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 7日內有效(信用信息報告必須有明確生成日期,生成日期必須為投標截止時間前7日內,否則無效)。未提供上述規定的查詢結果或經查詢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主體的,不得參與投標活動。” 現修改為“(12)根據(吉市管辦字【2018】4 號)文件通知投標人應當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結果并生成信用信息報告,信用信息報告加蓋單位公章在投標文件中體現,其查詢記錄截圖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 7日內有效(信用信息報告必須有明確生成日期,生成日期必須為投標截止時間前7日內,否則無效)。未提供查詢結果或投標人、投標人法定代表、擬派項目負責人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不得參與投標活動。”
新干縣大洋洲鎮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