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標 候 選 人 公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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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皖H323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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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安徽太湖經濟開發區南擴安置房(一期)及南區基礎設施——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測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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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名稱 |
安徽太湖經濟開發區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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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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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2023年7月5日9時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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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0日17時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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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代表 |
陸運 |
監督人員 |
朋楊涵 |
第一中標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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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安徽建工檢測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太湖縣建筑材料檢測有限責任公司(聯合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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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 |
193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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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期 |
自試驗檢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缺陷責任期滿為止,滿足工程進度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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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管理人員 |
項目負責人:陳貴博 其他人員:崔偉、章健、常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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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安徽建工檢測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范圍包括見證取樣檢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及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CMA證書 太湖縣建筑材料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范圍包括見證取樣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CMA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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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證書 |
企業業績: 1. 合肥高新區中加學校二期工程檢測; 2. 合肥火車站片區綜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第三方檢測。 項目負責人業績: 1. 合肥高新區香樟大道精品化提升工程(天湖路-習友路)、皖水路(方興大道-將軍嶺路)道排及附屬工程、十五里河排水通道(高新區段)工程、明珠大道(方興大道-雞鳴山路)道排及附屬工程第三方檢測; 2. 方興大道(南淝河路—龍興大道)下穿十五里河隧道工程。 證書:CNAS實驗室認可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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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標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安徽省建設工程測試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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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 |
1728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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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期 |
自試驗檢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缺陷責任期滿為止,滿足工程進度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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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管理人員 |
項目負責人:譚奇 其他人員:駱偉、陳淼、盛光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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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范圍包括見證取樣檢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及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CMA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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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證書 |
企業業績: 1.合肥高新區第二批校園建設及配套工程檢測; 2.紅蓮園棚戶區改造項目第三方檢測。 項目負責人業績: 1. 霍邱縣新蓼大道北段等八條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檢測; 2. 壽縣蜀山現代產業園黃樓路、育才路、船漲路道路建設第三方檢測。 證書:CNAS實驗室認可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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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標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安徽辰邦工程檢測有限公司、浙江邦尼建筑檢測有限公司(聯合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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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 |
1999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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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期 |
自試驗檢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缺陷責任期滿為止,滿足工程進度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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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管理人員 |
項目負責人:程圍峰 其他人員:楊軍、張成龍、何忠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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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安徽辰邦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范圍包括見證取樣檢測)、CMA證書 浙江邦尼建筑檢測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范圍包括見證取樣檢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及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CMA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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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 |
企業業績: 1.文成縣人民醫院新建工程; 2.1#樓-19#樓、配套用房、商業、辦公、酒店及相應地下室樁基檢測工程。 項目負責人業績: 1.許村鎮勝利新村點四期基礎設施配套項目(向陽片一期)樁基檢測工程; 2.工農路安置項目樁基檢測、工程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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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情況 |
詳見評標情況一覽表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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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招標人:安徽太湖經濟開發區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太湖縣龍山路669號 聯系人:陸先生 聯系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太湖縣龍山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慶市太湖縣晉熙鎮外環南路188號 聯系人:王培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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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訪問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登錄安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聯系人:王培,聯系電話:***。 二、若投標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的,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過在線或現場的方式向太湖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太湖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提出投訴,聯系人:姚大明,聯系電話:***,在線方式,請訪問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登錄安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進行在線投訴。 三、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