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A3206820342000360 | 項目名稱 | 吳窯北沿保障性住房(一期WY2013-53#地塊)建設工程項目 |
標段編號 | A3206820342000360001001 | 標段名稱 | 吳窯北沿保障性住房(一期WY2013-53#地塊)建設工程EPC總承包項目 |
工程類型 |
吳窯北沿保障性住房(一期WY2013-53#地塊)建設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第二次
本招標項目吳窯北沿保障性住房(一期WY2013-53#地塊)建設工程EPC項目(項目名稱)已經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如皋市中皋新城鎮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人為:如皋市城市建設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國有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吳窯北沿保障性住房(一期WY2013-53#地塊)建設工程EPC總承包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如皋市吳窯鎮如港公路以東、羊城路以南、立新河以北區域
2.1.2建設規模:如皋市吳窯北沿保障性住房(一期WY2013-53#地塊)建設工程項目總用地面積約26342平方米(以實測為準),1.7<容積率<2.0,建筑密度小于25%,綠地率大于30%,產品類型:多層、高層,建筑面寬不大于60米、物業用房不少于總建筑面積的4‰,總建筑面積約63767m2。
2.1.3合同估算價:231471200.00元
2.1.4工期要求:780天。其中:設計周期:簽訂合同之日起15日歷天內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含設計概算)拾套報圖紙審查部門;簽訂合同之日起30日歷天內提交拾套正式的施工圖設計文件、CAD電子版壹套。工程施工周期: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11月8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7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為準(以上實際開竣工日期不一致的以總日歷天為準)。
2.1.5 其他:工程質量符合合格標準。
設計質量標準:工程設計應當符合相關工程設計文件相應設計階段的編制深度要求,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有關規范要求,并且須通過發包人的認可。
施工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采購質量標準:工程所有材料采購質量需符合有關質量、環保標準規范要求及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
本工程必須創建成“南通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示范工地”和“江蘇省建筑施工標準化文明示范工地”。
2.2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2.2.1設計范圍:本工程規劃方案(總平圖、建筑、景觀、綠色建筑、海綿城市等)設計、修建性詳細規劃、擴大初步設計、公建配套上會方案,達到規劃審查的要求;施工圖設計及各專項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樁基、建筑、結構、單體及地庫出入口的雨棚、技防、公區精裝修、電氣、給排水、通風、消防、樓宇亮化、建筑智能化、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含取得綠色建筑設計標識的相關申報工作(若有)、幕墻、景觀綠化(包括景觀、綠化、圍墻、道路、交通標識標線、停車位劃線、路燈)、基坑支護及降水方案、室外附屬用房(包含物業用房、社區管理用房、門衛室、供水供電配套用房、垃圾用房)、室外配套(包含雨污水管網)、各專業管線綜合平衡、電梯參數、專項深化設計(包括但不限于裝配式、充電樁、欄桿、外立面、鋼結構、幕墻等)等工程的設計。
注:本項目室外自來水供水(含室外消火栓)、燃氣、廣電不在本次設計范圍之內。
2、施工范圍:本次工程包括樁基(包括設計試樁、不含樁基檢測)、土方、建筑、結構、單體及地庫出入口的雨棚、技防、公區精裝修、電氣、給排水、通風、消防、樓宇亮化、二次供水、建筑智能化、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幕墻、紅線內供電(包含設計)、三網合一(包含設計)、電梯采購及安裝、景觀綠化(包含但不限于景觀、綠化、圍墻、道路、交通標識標線、停車位劃線、路燈)、基坑支護及降水(不含基坑監測)、室外配套、各專業管線綜合、臨時設施、預留及封堵、配套用房的簡易裝修等工程的施工,達到交付即可使用狀態。承包人需提供業主方辦公室及相應的辦公桌椅。需提供監理方辦公室及相應的辦公桌椅。
注:本項目室外自來水供水(含室外消火栓)、燃氣、廣電、紅線外供電不在本次施工范圍之內。
負責設計施工圖審查手續及后續服務,深基坑支護設計及取得綠色建筑設計,協助建設單位辦理包括但不限于有關立項、財政、建設、規劃、國土、環保、城管、交通、消防、供水、供電、煤氣、人防、氣象等部門的審查報批手續(涉及應由建設單位繳納的費用由建設單位負責)。具體以招標人的要求為準。
承包人須按國家、地方、行業規定、設計文件以及建設單位要求組織施工。(注:凡涉及三網合一、有線電視、自來水、電力和燃氣的,施工單位須與主管部門充分對接確定工作界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同時滿足工程設計資質和工程施工資質:
3.2.1設計單位資質: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設計乙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資質;
3.2.2施工單位資質: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3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如果是聯合體,由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不超過2家的聯合體投標人參與投標,聯合體成員中施工單位僅限1家。 施工單位為聯合體牽頭單位。
3.3.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及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3.3.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兼施工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貳級及以上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2設計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
3.3.3施工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貳級及以上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兼施工負責人)還須滿足下列條件:
⑴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⑵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經理解鎖手續;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執業范圍之內。
⑶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⑷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 〔2021〕40號)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若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建造師, 則須提供符合建辦市(2021)40 號文件要求的電子注冊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請各投標人及時更新主體庫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時而 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注:若投標人同時具備設計、施工資質投標的,總承包項目經理為注冊建造師貳級及以上執業資格,同時還需提供一名設計負責人;
3.4投標人和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3.4.1類似工程認定標準:無。
3.4.2 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近2年內,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4.3 企業近1年內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4.4 企業近3個月內,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蘇清辦〔2023〕4號文中有明確要求的,以其要求為準。
前款3.4.2中“近2年”是指從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往前推算2年,(如投標截止時間有變更,以變更日期為準),例如若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是2023年12月4日,則“近2年”是指從2021年12月5日以來的2年內,以此類推。前款3.4.3~3.4.4中所稱“近1年”、“近3個月”的定義與上同。
3.4.5 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企業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文件要求,投標人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不得參加該資質的招投標、合同備案等經營活動。
3.4.6按照《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的規定,失信對象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失信對象的認定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或“信用江蘇”網站公布名單為準;
3.4.7項目負責人與投標單位簽訂有效勞動合同。
3.4.8根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蘇建質安〔2020〕75號)以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落實蘇建質安〔2020〕75號文的補充通知》(蘇建質安(2022)198號)文件要求,投標單位因生產安全事故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且被限制承攬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內的,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
3.4.9 投標企業須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頒發的《南通市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南通市建筑業企業《單項投標)信用管理手冊》《以下合稱為《信用手冊》),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頒發的《南通市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的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及執業注冊信息應錄入《信用手冊》,持有《南通市建筑業企業《單項投標)信用管理手冊》的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應錄入《信用手冊》,且《信用手冊》未處于在擬投標項目所在地暫停或停止使用狀態。
特別提醒:⑴因信用手冊版本更新,新辦理信用手冊的投標企業須同時將信用手冊封面及掃描封面二維碼后的人員界面截圖一并上傳,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信息須列明在人員界面截圖中,否則作無效標處理。
⑵《信用手冊》的辦理,請各建筑業企業登錄南通市建筑市場監管平臺,按照《南通市建筑業企業信用手冊管理辦法》(試行)通建工【2014】138號文件要求到南通市城鄉建設局駐南通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申領新證,并申請信用核查。
3.4.10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與投標單位簽訂有效勞動合同。
3.5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3年11月2日至 2023 年12月4日 9時 00 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交易平臺 ;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 2023 年12月4日 9時 00 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其中評標階段采用“綜合評估法”,定標階段采用“票決法”。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布。
建設單位:如皋市中皋新城鎮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號4棟
聯系人:石工
電話:***
招 標 人:如皋市城市建設管理中心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
聯 系 人:郭先生
電 話:***
2023年 11月2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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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