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園區國資辦授權,南通新海藍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擬對園區職工之家配套商業服務用房進行公開招租。
出租人承諾本次出租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一、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一)出租人:南通新海藍置業有限公司。
(二)出租標的簡介:擬出租標的位于通州灣示范區黃海路東,珠江路南的金海花苑A區安置小區,該區域規劃總建筑面積約4.9萬平方米。具體情況見下表:
出租標的 |
層數 |
結 構 |
建筑面積 |
用途 |
租 期 |
免租金裝修期 |
租金底價 |
履約 保證金 |
競租 保證金 |
金海花苑A區配套商業服務用房玻璃房 |
共2層 |
框架 |
48㎡ |
僅限營業執照登記的營業范圍 |
3年 |
3個月 |
25元/㎡/月 |
按中標后3個月租金金額交納 |
3600元 |
1、自第二年開始,每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實際租金標準基礎上遞增10%。
2、租金按年度繳納,先支付后使用,每年度第一個月前7個工作日內向出租人支付。承租人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終止且無承租人責任后一個月內無息退還。
3、本次租賃房屋的實際面積如與房屋出租公告中公示的面積若有差異的,以實際可移交面積為準,不調整房屋中標租金。
4、房屋出租時以現狀交接,租賃房屋的清場工作由出租人負責。意向承租人應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現場查看租賃房屋,自行了解相關政策及規定,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一切后果及責任,相關質疑須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參加競租者都視同已經實地踏勘,確認了租賃房屋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房屋現狀及租賃要求,出租人無義務承擔任何責任。
二、租賃房屋用途
承租人按公告明確的用途使用租賃房屋,并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承租人使用該租賃房屋用途需經出租人書面許可后變更。)
三、房屋租賃基本要求
1、承租人須承諾遵守租賃房屋所在建筑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物業管理服務、服務收費、房屋裝飾裝修管理等方面的規定及其他與租賃房屋有關的規定。承租人應與租賃房屋的物業管理單位簽訂物業服務協議,接受物業管理單位及控股公司的監督管理。(物業費暫按0.8元/平方米/月收取,最終按實際結算價格定。)
2、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門前三包等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
3、租賃期內,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需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但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者破壞房屋的結構。如有損壞或擅自改動,承租人應立即負責恢復原狀,如給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失,承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工作及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出租人對承租人的裝修、裝潢部分不負有修繕義務。
4、承租人因工作需要必須添置的設施、設備,由承租人自行出資投入。租賃期內,租賃房屋、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安全管理等工作及產生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時,出租人投入的設備須歸還出租人;承租人投入的設施、設備由承租人自行拆除,或無償移交出租人,對此出租人不予任何補償。
5、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
6、乙方經營項目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并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辦妥相關環評、消防、特種經營等相關證照,因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和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7、租賃期內,因法律、法規或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8、《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期屆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資的裝修、裝潢改造須保持現狀不得損毀,并完整無條件將所承租房屋在10日內交還出租人,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補償要求。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裝修、裝潢均歸出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9、租賃期滿,如出租人房屋不再出租,出租人在租賃期滿之日30日前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應在租賃期滿之日起10日內將承租房屋交還給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租賃期滿,如出租人房屋繼續對外租賃,承租人未參加競租或參加競租但最終未能中標,承租人應在租賃期滿之日起10日內將承租房屋交還給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10、承租人須承諾完全接受房屋出租公告及所附《房屋租賃合同》的全部條款,并自承租人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11、其他未盡事宜見本項目《房屋租賃合同》。
四、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
凡符合下列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參與競租(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競租)。
1、誠實守信,依法經營,能夠良好履行合同,無不良信用記錄;
2、能嚴格遵守出租人提出的對于租賃經營性國有房產的限制性要求或規定;
3、具備一年以上同行業經營經驗。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為2018年10月26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17時止。
六、承租人確定方式
本次房屋公開出租采取現場競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
本次競價定于2018年11月2日15:30在南通通州灣示范區政務中心2期四樓招標室舉行。(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七、競租保證金的繳納及處置
(一)意向承租人須于公告截止前向指定賬戶匯入競租保證金(收款單位:南通新海藍置業有限公司;開戶銀行:南通農商銀行東余支行;賬號:3206245001201000303411)。
(二)企業法人交納競租保證金必須通過本單位基本賬戶采取銀行匯票方式繳納。
(三)自然人交納競租保證金應通過銀行采取現金或轉賬的形式交至上述賬戶。
(四)租賃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承租人繳納的競租保證金轉為首期房屋租金和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另行在合同簽訂時繳納到位。其他意向承租人的競租保證金在競租結束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不計息)。
八、意向承租人申請登記
已交納競租保證金的意向承租人須到南通通州灣示范區政務中心513室登記競租意向。
(一)企業法人申請登記時應攜帶: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格式附后);
4、競租保證金交款憑證;
5、承諾函及退還保證金聲明函(格式附后)。
6、其它必要的證件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二)自然人申請登記時應攜帶: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格式附后);
3、競租保證金交款憑證;
4、承諾函及退還保證金聲明函(格式附后)。
上述資料為復印件的,自然人由本人簽名。
九、報名登記
通州灣示范區政務中心二期513室
聯系人:陳先生
電話:0513-81680303
金海花苑A區A21招租公告 附件1.doc
南通新海藍置業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