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紅星片區城市更新(舊城改建)2條配建道路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投標人提出疑問時間已按招標文件的規定時間(2024年12月09日17:00時)截止。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如涉及下述內容的應作相應修改,若本公告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公告為準。請各投標人自行關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相同問題,不重復答復。
一、對投標人問題的回復
問題1: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第二節投標報價格式第三條投標報價內容及格式第(二)點指出“投標總價(已標價項目清單)格式”:“參照《關于印發〈湖南省建設工程總承包計價規則〉的通知》(湘建建函〔2023〕49號)等文件規定的格式填寫”,而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格式為湘建價[2022]146號文的報表格式,湘建建函〔2023〕49號文與湘建價[2022]146號文清單綜合單價計價的方式不一致,相對應的投標報價內容及格式也不一致,請問本次投標報價內容及格式是否按湘建價[2022]146號文執行?
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問題2: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第二節投標報價格式第三條投標報價內容及格式中的匯總表參考的是湘建建函〔2023〕49號文格式清單填報,招標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單格式為湘建價[2022]146號文,無法依據工程量清單填報匯總表,請問匯總表是否只填寫:一.工程費、1.建筑安裝工程費、1.3暫估價部分、三.暫列金額、四.設計費、投標總價、6個空格即可?
答:已修改,詳見附件答疑文件正文。
問題3:工程量清單E18工程量清單計價表中1.1.8.2總價措施中冬雨季施工增加費漏項,但E20總價措施項目清單計費表中存在此清單,E18工程量清單計價表是否有誤?
答:工程量清單已修改,具體詳見澄清答疑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單。
問題4: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技術方案”評審模塊的文件時,需生成頁碼”,請問頁碼是分模塊連續生成還是總體連續生成?
答:按招標文件要求執行,按三個模塊(總承包方案、設計優化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三部分分別分模塊生成連續頁碼,每個評審模塊頁碼從1開始。
問題5:請問招標模塊“其他”是填寫“無”上傳還是不需要上傳內容?
答:該評審項無須編制內容,填寫“無”上傳即可。
相關附件:
延期公告(掛網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