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一、對招標文件的澄清
1、招標文件P26-27商務評審:
綜合實力(24分) |
1、所投電梯制造商或其母品牌在國內設立的獨資或合資廠具備已投入使用的試驗塔高度: (1)高度≥230米的,計10分; (2)200米≤高度<230米的,計6分; (3)高度<小于200米的計2分。 (4)高度<小于160米的計0分。 (提供能夠證明試驗塔高度以及證明試驗塔已通過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相關證明文件關鍵頁影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計分)。 2、所投電梯制造商或其母品牌在國內設立的獨資或合資廠獲得過財政部指定媒體《政府采購信息報》頒布的2021或2022或2023年度“全國政府采購電梯服務十強供應商”的計3分。 (需提供證書關鍵頁影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計分。) 3、所投電梯制造商或其母品牌在國內設立的獨資或合資廠具有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ISO45001職業健康安全證書、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且處于有效期內,每提供一個計1分,本項最多計3分。 (提供相關證書影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計分。) 4、所投電梯電梯制造商或其母品牌在國內設立的獨資或合資廠具有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定的實驗室(CNAS實驗室認可證書)的,每個獲得認可證書的實驗室計2分,本項最多計4分。 (提供實驗室認可證書關鍵頁影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計分。) 5、所投電梯制造商或其母品牌在國內設立的獨資或合資廠近三年獲得過由中國質量檢驗協會頒發的“全國質量誠信先進企業”、“全國質量檢驗穩定合格產品”、“全國電梯行業質量領軍企業”、“全國產品和服務質量誠信品牌”證書的每項計1分,最多計4分。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影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
修改為:
綜合實力(24分) |
1、所投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制造商或其母品牌在國內設立的獨資或合資廠具備已投入使用的試驗塔高度: (1)高度≥230米的,計10分; (2)200米≤高度<230米的,計6分; (3)高度<小于200米的計2分。 (4)高度<小于160米的計0分。 (提供能夠證明試驗塔高度以及證明試驗塔已通過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相關證明文件關鍵頁影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計分)。 2、所投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制造商或其母品牌在國內設立的獨資或合資廠獲得過財政部指定媒體《政府采購信息報》頒布的2021或2022或2023年度“全國政府采購電梯服務十強供應商”的計3分。 (需提供證書關鍵頁影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計分。) 3、所投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制造商或其母品牌在國內設立的獨資或合資廠具有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ISO45001職業健康安全證書、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且處于有效期內,每提供一個計1分,本項最多計3分。 (提供相關證書影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計分。) 4、所投曳引驅動乘客電梯電梯制造商或其母品牌在國內設立的獨資或合資廠具有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定的實驗室(CNAS實驗室認可證書)的,每個獲得認可證書的實驗室計2分,本項最多計4分。 (提供實驗室認可證書關鍵頁影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計分。) 5、所投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制造商或其母品牌在國內設立的獨資或合資廠近三年獲得過由中國質量檢驗協會頒發的“全國質量誠信先進企業”、“全國質量檢驗穩定合格產品”、“全國電梯行業質量領軍企業”、“全國產品和服務質量誠信品牌”證書的每項計1分,最多計4分。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影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
二、本項目電子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即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延期至2024年12月17日9時00分(北京時間),開標地點不變,敬請各投標人自行關注。
三、本招標澄清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標澄清文件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招標澄清文件為準。